業主在加拿大, 但在香港擁有一個物業, 現在想賣俾一個在香港相識的朋友, 2 人深交多年, 但業主短期內都不會回港處理, 而且 2 人有口頭協議, 用最簡單, 最經濟方法去完成這宗交易, 現問 :-
1. 如在香港只聘用一位律師, 不想在加拿大聘用多一位可行嗎 ???
2. 可以簡單說一下處理過程 ???
3. 這情況, 律師費多少 ???
收錄日期: 2021-04-28 23: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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