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巧文投訴警方--如果有相機拍到男警察向佢個頭,向佢身, 有所行動, 該當何罪 ?

2008-05-08 5:08 pm
陳巧文投訴警方 (明報) 05月 08日 星期四 08:25AM


五月二日在尖沙嘴 示威的港大女生陳巧文今日到投訴警察報案中心,投訴當天警方不必要濫用武力。


她在朋友陪同下到中心,指警方當日向她箍頸以阻止她舉起標語。她又指警方未有履行承諾,提供保護,反而把她強行驅趕。

-如果有相機....
拍到男警察向佢個頭,向佢身,
有所行動, 該當何罪 ?

回答 (4)

2008-05-09 2:23 am
✔ 最佳答案
警方不必向陳巧文道歉,因為警察是保護市民安全的人,不是保護性感
的女子。
參考: me
2008-05-31 8:38 am
正仆佳陳巧文
2008-05-09 3:15 am
那裏人多擁逼,如果警察不加理會,讓她和朋友繼續示威,他們與其他在場的奧運支持者發生身體上的碰撞和口角是遲早的事。一個負責任的治安當局是不應坐視不理,要等到出事才行動的。而最重要的是陳巧文的示威並無事先申請,所以被警察帶走亦屬合理。
2008-05-08 9:37 pm
那些不是警察,是差人。
因為很多人想參與,法不加於眾,所以無罪。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53: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8000051KK0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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