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間管理公司做,近日發生廁所漏水事件,引致某單位的財物受損。
我想問:-
1) 點解唔好在租客面前討論責任問題,或說"對不起"??
2) 如遇到呢d情況,我地在租客面前應該講d咩野說話? 如果擺明係我地管理既問題, 租客問到講到, 應店回應??
3) 管理公司有買第三者保險比無買第三者保險,對於管理公司同財物受損既租客有咩好處?
4) 如果個個租客發爛, 又要claim我地, 但又不願意寫信說明claim d咩野, 只要求即時賠償,那如何處理?
5) 如果經過保險公司調查後, 要賠$$了,一般在比$$租客時有將discharge form要佢簽番, 個張野其中有講到"比$$唔代表我們承認責任", 店解呢? 唔係保險公司話我地有negligence要賠$$時便代表我們係有責任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