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門入屋取回居所是否合法

2008-05-08 6:28 am
我擁有居住權的房屋, 現在是我分君的妻子居住, 她並沒有付出任費用, 我現在想取回自用, 但她並不同意.
如我破門入屋, 把屬於她的物品搬離或讓她把物品取走, 再更換門鎖, 不讓她進入, 我這樣做是否合法.
更新1:

如該居所是我妹妹所有, 我是授權取回又如何.

回答 (2)

2008-05-09 10:48 am
✔ 最佳答案
我有次睇亞視午間節目有問到這個問題, 講有關業主和租戶霸佔屋等..

其實這方法對自己沒保障, 雖然你是屋的擁有人, 你現在想收屋但屋內有人(是否租客也一樣)不願離開/ 或居住人失踪不願交回單位但單位仍留下太量個人物品傢俬.

你最好向某些部問, 申請一張紙是說明那一天會上來收屋, 比那位霸屋不願走的住客清晰知道收屋日子..

到時那日子你要帶同一位.(職員)上門收屋, 最好叫埋管理員一起上門拍片做證據證人, 證明有人睇住你收拾東西沒有偷她物品. (因為她遺失了東西可以說你偷去! 免得她日後告你)

我看節目上講大概是這樣子. 當然若你朋友不用法律途徑投訴你, 只是兩人之間的爭吵. 就另外一回事.

你建議的當然不算合法, 不論她是租客/租客朋友/陌生人 也一樣.

2008-05-09 18:56:03 補充:
我看漏了原來是妻子, 那關係更複雜呢.
參考: 電視上看到的, 只供參考.
2008-05-08 8:16 pm
她可以報警的,因為你私自執法,而法庭仍未裁決這個單位的財產是判給誰,因為她是你的妻子並未離婚,在法律上你的財產她是可以要求分享。

收錄日期: 2021-04-25 21:14: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7000051KK0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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