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仕免稅問題

2008-05-07 9:49 pm
已婚人仕如果唔選擇合併交稅,係咪唔可以享有已婚人仕免稅優惠 ?
即係用返個人免稅優惠 ? 如果係咁,係個人免稅優惠下,仲可唔可以享有子女免稅優惠 ?
請唔好引用政府site入面d reply,因為睇過都唔明,謝謝!!!

回答 (3)

2008-05-07 10:36 pm
(1)已婚人仕如果唔選擇合併交稅,係咪唔可以享有已婚人仕免稅優惠 ?
已婚人仕如果唔選擇合併交稅,係唔可以享有已婚人仕免稅優惠。
已婚人仕如果選擇合併交稅(joint assessment),即係話你哋兩個人嘅收入、免稅優惠會加埋一齊評稅。根據2008-09年度減稅措施,已婚人士免稅額(Married person allowance)為$216,000,其實亦即係兩個人嘅個人基本免稅額總和($108,000 x 2 persons) 。

(2)即係用返個人免稅優惠 ?
對。如果唔選擇合併交稅,咁就會根據個人嘅收入去評稅。評稅方法同未婚人士一樣,2008-09年度減稅措施,基本免稅額為$108,000,你哋自己顧自己。

什麼情況之下要選擇合併交稅(joint assessment):如果其中一方嘅收入好低,say 去年收入只有 $80,000,佢仲有$28,000 (基本免稅額$108,000 - 評稅收入$80,000)免稅額未用,佢就可以選擇合併交稅,等佢配偶用埋佢嗰$28,000免稅額,唔駛嘥咗啲免稅額。


(3)如果係咁,係個人免稅優惠下,仲可唔可以享有子女免稅優惠 ?
選擇合併交稅與否,只係一個評稅/計算方法,對其他免稅優惠係無影響嘅。
所以喺個人免稅優惠下,子女免稅額、dependent parent/grandparent allowance等等都可以同時享有。

2008-05-07 14:59:44 補充:
補充point(3):記得唔可以多過一個人去claim同一個子女或祖/父母嘅免稅額,所以填表前請先傾掂數邊個claim。
2008-05-07 10:11 pm
你先計算合併交的稅多,還是個人的稅多,才決定用那一種報稅方式!
如用個人報稅的方式,只要其中個人(田)寫子女免稅優惠便可!
另外我的經驗是用合併的方式,但稅務局計算後發現比個人報稅的方式還要交得多,他便通知我改回個人的啦!
參考: 我啦
2008-05-07 10:23 pm
1) 已婚人仕唔選擇合併報稅,當然唔可以享有已婚人仕免稅優惠.

2) 已婚人仕都可以用個人名義報稅, 即是夫婦二人分開報稅.
其中一人可以享有子女免稅優惠, 稅單上都有寫清楚.
而且稅單上是要填上另一半的名稱.


收錄日期: 2021-04-15 23:35: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7000051KK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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