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警方會視乎那個被截查者,是否住在截查點的一百公尺範圍內,若他們能帶同警員回家,而又成功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證,他就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你若要到遠一些的地方,即使是幾條街之外,亦最好把身份證隨身攜帶,否則不能以此作為抗辯理據。
Cap. 115《入境條例》內有章節規定,年滿十五周歲之青少年就要攜同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上街,若無合理理由而無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上街,一經被警察或入境處人員查出,會被罰款港幣五千元。這法例二十八年前開始已生效,當年政府還在電台電視,甚至報紙上廣泛宣傳,希望市民能遵守法例規定。
若市民上街時被警察查身份證而發覺無攜帶,就一定會被帶上警署,至於會否被處罰?視乎你是否初犯,以及有無人替你拿身份證到警署證實你的確實身份。警方通常都會口頭警誡一些首次而並非蓄意忘記攜證的人士,再讓他們回家。
查身份證的目的,純粹是為維持社會治安,市民應配合政府人員執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