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先說對不起,因我近來很忙,沒時間上網,從而不知您特意找我來詢問有關您的煩惱事,令您久候,不好意思!
一) 我不明您說做部份還款至最後的12個月,是指什麼?
若您有能力可以提早部份還款,根本不需理會還款數目是那一個年期的數目,總之有錢就可以部份還款。而您說仍未過罰息期,那麼最好就不要提早部份還款了,除非是賣樓的全部還款就另當別論。無謂的罰息或手續費,可省得省。
二) 您主要的煩惱在於因仍有最少數十萬的資金在手,為了增值,所以您想在投資,但又怕胡亂投資而在所損失嗎?
對於這點,我也很理解。作為小市民,對於此時此刻的嚴重通脹,實感無奈。
當然為了日後長遠的生活費,從而小心理財與投資是必要的。但我的宗旨仍是那句,以穩當為首要看的事。
您說您能即時贖樓,換句話說,您最少有70萬在手。若您想再買多一層物業收租,這也未嘗是好事與穩當。我也看現時的樓價仍很低水,只說現時屬調整期,只要將先前無實力的炒家整固,剔離場。當這一級的樓價穩固後,我預期年尾的升浪會再次浮現。原因預測石油將升破150-200美元一桶,而且現時各個大國為了石油,不斷利用植物作為再生能源,故令人類的食物供應隨即短缺,從而引發全球通脹,若有更多的資金,適當的投資也是應該要想的事。
因您沒有說明此刻您那層出租的,我假設是100萬購入,做7成按揭,即您仍欠70萬的物業每月供多少?您的收入?以及您手上的資金有多少等?我都只是從字裡行間猜估您的,為此未能真實看到您若買多一層的實力能否負擔得來。
因方案不只您說的贖了現時出租那層樓,再努力儲存,這本是最穩當的做法,但若您的工作是穩定及看出前途的話,其實另一方案是您現持的出租那層照出租,不需做任何事。將手上的數十萬資金,以三成買多一間來出租,當然銀行知您買多一層非自住的,其利息會高一點,但也未必間間銀行會收貴利息的,因此刻銀行也看重優質客戶,只要您的能力足夠有餘,而且銀行也會將您現出租的租金當作是您的8成收入來一起計算入供樓負擔內,那麼只要您的能力是絕對應付得來,也可考慮此方案的。
那麼希望您可以再說明多一點您的情況,讓我再分析及計算誰的出路是穩當的。
2008-05-09 22:39:40 補充:
啊! 似乎您對部份還款一詞的理解錯了。
因為您的罰息期是兩年,換句話說在這兩年內,無論您還了多少,總之是在罰息期內,都要付罰息的。
而您說想還清餘下的一年欠款?!是否您說,例如仍欠銀行70萬,想還部份到最後,假設是第230期的60萬數?您以為這樣銀行就不罰您息?這是錯的!
總之您必需過了這兩年的罰息期後,無論您喜歡還多少都可以免罰息。但有些銀行會收手續費的,而且可能有限額,例如最少要還5萬元。
2008-05-09 22:46:02 補充:
另,不太明您說,您現仍欠70萬,是否還清了還有20萬在手呢?即是說您現共有90多萬的資金在手嗎?
而您的收入只得1萬元,連供樓負擔後只能儲蓄最多$2,000。若是這樣,我會叫您寧願還清此層樓後,一邊努力儲蓄,不要太急另買多一層了。因您需預計最壞若租客不交租,您仍有能力負擔供樓的開支。
我知您是有計劃的人,亦懂得為將來打算,但事情不能急功,除非您的個人收入在2萬元,扣除供樓及其他開支後,每月仍有數千元儲蓄,那麼這相對比較穩重。
2008-05-09 22:52:25 補充:
其實此刻的您供樓負擔已很重了,我相信您是分20年,您的基本供樓已佔了您的薪金一半,只是您因出租單位,才叫幫補了大部份的壓力,假若您的工作稍一不穩定,我怕您的心理承擔不來及很沉重。
所以我會叫您寧願一步一步行,您的想法絕對是正確的,但雖時間慢慢去實踐夢想。就算是真的儲夠3成資金再買另一層,都要看當時您的工作前景,與及經濟時勢,不能一慨而論的。您的大方向已沒錯,只是當中的細節與看法需不時調整。
2008-05-09 22:57:06 補充:
若您現有70萬在手,我也會讚同您全部贖樓。先將欠債的清理為上,因我常說向銀行借貸,始終都是債務。唯有還清按揭,真的拿到樓契在手才叫真的是您的資產。
加上雖說現時的利率很低,但我的理論是每付一分的利息給銀行,就等同您儲少一分在手。所以您若有70萬的話,等過了罰息期後,可以考慮全數還清。
等機會來臨在另買多一層收租。
2008-05-09 23:04:36 補充:
而且我會叫您最穩重的做法就是先贖樓,跟著那20多萬的資金仍持在手,不要多買另一間了。因人有三衰六旺,天有不測之風雲,凡事需有危機感。萬一有事,都有錢傍身。不是將所有資金投放在投資上才叫有智慧,我們的智慧是叫我們如何懂得好好去把持住,除了想升值外,如何保值也是一個大課題值得叫我們去學習的。知嗎?
2008-05-09 23:07:18 補充:
坦白說20多萬不是很大的數,但要儲蓄是有血有淚的,所以如何去保本是很重要的。
人很多時因為貪心,最好是得不償失。這句說話我想掛在口邊,記著是"得不償失"!
2008-05-09 23:07:53 補充:
不是"最好",打錯字是"最後"。
2008-05-09 23:08:15 補充:
是"最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