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可唔可以去搵政府律師

2008-05-07 9:15 am
如果證人唔想告但人地過左庭!!可唔可以上法庭的時候去搵政府律師同人庭外和解架??(人地過左庭)
更新1:

咁證人可唔可以去搵法庭當值律師庭外和解呢?

回答 (1)

2008-05-07 9:24 am
✔ 最佳答案
第一, 法庭果D唔係叫政府律師, 在裁判法院而言, 會有一些由香港律師會派出的當值律師, 任何當事人只要交付約$300手續費, 他們即會代表你打完場官司為止. 而如果在區域法院以上級別的法庭, 當事人只可以預早向法援署申請指派律師協助, 開庭時是不會有所謂政府律師的.

至於你的問題, 如果證人突然不想再指證被告人, 如案件仍只在過堂(MENTION)階段, 可以由證人自行通知案件的警方主管或法庭的檢控官, 當然, 被告亦可以要求其代表律師向法庭表明證人不欲追究, 要求法庭取消個案. 不過如果個案性質嚴重, 法庭是有權以公眾利益為由, 強制證人出庭作證的, 如證人不從, 將可能被視作蔑視法庭.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27: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7000051KK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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