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全能的神容許老爺與媳婦發生不尋常關係又不用受責備?

2008-05-07 8:07 am
Gen 38:14 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他為妻、就脫了他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Gen 38:15 猶大看見他、以為是妓女、因為他蒙著臉。
Gen 38:16 猶大就轉到他那裡去說、來罷、讓我與你同寢.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他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甚麼給我呢。
Gen 38:17 猶大說、我從羊群裡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他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麼。
Gen 38:18 他說、我給你甚麼當頭呢、他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裡的杖。猶大就給了他、與他同寢.他就從猶大懷了孕。
Gen 38:19 他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
Gen 38:20 猶大託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山羊羔去、要從那女人手裡取回當頭來、卻找不著他、
Gen 38:21 就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那裡、他們說、這裡並沒有妓女。


WHY??
更新1:

阿哥死而無子嗣, 細佬要娶阿嫂, 頭一胎兒子係阿哥既繼承人, 第二胎先至算係細佬自己既仔. 這是當然 律法上有這樣說 但是律法上沒有說允許老爺和媳婦發生關係 更何況是示拉已經長大 還沒有娶她為妻 違反律法

回答 (7)

2008-05-07 9:53 pm
✔ 最佳答案
點解唔得, 話明"全能"就乜都得, 神又得鬼又得人又得妖又得, 做埋人妖賣屎忽又得, 全能呢兩個字非常好用, 雖然比較無賴
2008-09-25 2:39 am
扒灰都得?
2008-05-12 4:59 am
創38:14-18 “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他為妻,就脫了他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猶大看見他,以為是妓女,因為他蒙著臉。猶大就轉到他那裡去,說:來吧!讓我與你同寢。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他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什麼給我呢﹖他說:我給你什麼當頭呢﹖他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裡的杖。猶大就給了他,與他同寢,他就從猶大懷了孕。”
首先,當時猶大是個鰥夫,沒有再婚,所以沒有對妻子不忠。
其次,他誤以為他瑪是未婚的妓女,而他瑪的丈夫已死了,所以他瑪也沒有對丈夫不忠。
再者,他瑪是有權利從猶大的家系生下兒女的,猶大曾答應等三子示拉長大後便與他瑪結婚:
創38:11 “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他瑪就回去,住在他父親家裡。”
但當示拉長大後,猶大卻沒有讓他與他瑪結婚,所以他瑪才以這方法為猶大家立後,猶大獲悉真相後,承認是自己沒有履行承諾:
創38:26 “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他同寢了。”
事實上,因當時上帝還未頒佈有關娼妓的摩西律法。所以,無論是猶大或他瑪,均沒有明確觸犯上帝的某條誡命:
利19:29 “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他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
所以,聖經記載這件事的目的,只是讓後人清楚了解應許的彌賽亞,即基督的家系的來龍去脈,因為猶大和他瑪所生的兒子,後來成為耶穌的祖先之一。
2008-05-09 7:14 pm
發問者要留意, 猶大少爺呢次係叫雞(雖然佢做人老豆, 但老爺係雅各), 不過唔好彩幫趁著自己新抱o者.

叫雞無罪, 做雞唔小心大左肚亦無罪, 正所謂不知者不罪, 邪和華都唔會怪罪o既.

佢會怪罪, 就雅各家族唔會有人叫雞, 但而家字字明確講出, 邪和華係容許敬畏佢的人叫雞, 同做雞的. 佢的子民, 佢的信徒, 亦代代出雞蟲, 雞王, 永無窮盡, 阿們.

生落呢個孽種, 係將來大胃王, 同性子邪穌的生身祖先, 神的恩典, 還不在此向大家顯明了嗎?
參考: 信者得救.
2008-05-09 4:58 am
點樣亂講都無用既!

有罪的罪人, 就是有罪!

不是神有罪!

正如, 所有做了錯事的人,

都不可推卸責任, 說是社會的錯, 是社會沒有教好他, 錯不在他!

你的笑話講完未?
2008-05-07 9:29 pm
猶太人既倫理標準同我地中國人唔係好同.
古代猶太人來講 [耶穌時代] , 阿哥死而無子嗣, 細佬要娶阿嫂, 頭一胎兒子係阿哥既繼承人, 第二胎先至算係細佬自己既仔.
你將古代中國人個套, [除非阿嫂就快浸死, 救人要緊, 如果唔係細佬掂到阿嫂都唔得] 用係猶太人身上係唔合適既. 同樣地, 係中國人既地方, 強迫細佬娶新寡既阿嫂都唔合理. 如果係中國人既地方堅持咁做既, 就會比人當係 [邪教]. 純粹描述古時猶太人既事實, 就冇問題.
倫理在不同民族不同時代, 有不同標準, 唔關全能既神既事, 係人類文化既分別, 亦唔會影響信仰.

2008-05-08 09:55:28 補充:
同出一轍. 兄弟為對方立嗣, 因為兄弟同為一家人. 父子也是一家人.

用他瑪既角度來睇, 佢既第一任丈夫死了, 第二任[細佬]也死了, 第三任[細佬]遲遲未見人來. 如果家公背信, 比細細佬娶左第二個, 他瑪就要終身守寡, 冇仔生, 即係冇繼承任何產業, 係要窮死.

2008-05-08 09:55:40 補充:
如果佢跟一個唔係第一任丈夫既男人, 就犯姦淫, 第24節:猶大說:「把她拉出來燒死! 」 只有係第一任丈夫既家人先至唔算係姦淫. 結果亦好明顯, 他瑪唔使死. 相信佢係為配合當時當地既律法, 為自己將來打算, 先至要[裝]佢家公. 亦好明顯, 律法冇規定要佢死, 或要猶大付出任何代價.

2008-05-08 10:01:24 補充:
換係今時今日係香港, 一個寡婦再嫁, 一定唔會有人要 [拆佢個貞節牌坊] 係好普通既事. 而且, 女人冇丈夫兒子, 都可以搵份工養活自己. 他瑪一定唔使出埋d咁既招數. 你地用中國人觀點來睇, 叫他瑪既做法做 [亂倫]. 而係他瑪既時代, 一個寡婦再嫁另一家族既男子, 係[姦淫].

2008-05-08 10:08:18 補充:
你地用狹窄既目光來理解不同文化背景既事, 好似江青認為美國人送佢一件幸運擺設 [玻璃蝸牛]係恥笑佢慢吞吞一樣, 完全會錯意了, 仲因此而禁止中國生產彩色電視機, 令中國工業科機無端端落後左十年. 到底蝕抵既係邊個呢?

香港要成為國際都會, 後生仔要學下擴闊視野, 學下多角度看事情. 各位言重啦.
參考: 自家意見, 不代表任何教會立場.
2008-05-07 12:34 pm
全能的神亦係一個反復無常嘅神,一時花午時變,上次唔容許嘅事家吓可以當冇事!

「容許老爺與媳婦發生不尋常關係又不用受責備」正係「反復無常症」嘅一個表徵,眾多後遺症中有一個「愛好宣揚症」,故此有黑皮書呢本神的話語面世,內中語無倫次、倒行逆施、矛盾百出,慘不忍睹。

樓主毋需問「為什麼」,只要當黑皮妖語係真時,亦係假,真假假真正配合「反復無常症」病徵。


收錄日期: 2021-04-29 16:08: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7000051KK0001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