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圖書館規例:
圖書館資料如有遺失或遭損壞,借用人須繳付費用,數額相當於圖書館館長認為足以重新添置該項資料所需的款項或重新添置包含該項資料在內的整套圖書館資料所需的款項。此外,並須繳付一筆數額為該款項的20%的附加費。
假如你真係咁唔小心,將本書放咗入洗衣機而損壞,你應該儘快通知任何一間公共圖書館,圖書館館方會向你收取現金賠償。
賠償金額會由館方厘定,通常會以書籍嘅購買價值,並再附加書價嘅20%。
詳情請到以下網頁看看:
http://www.hkpl.gov.hk/tc_chi/aboutus/aboutus_lr/aboutus_lr.html
2008-05-07 00:40:22 補充:
希望你要知道,圖書館嘅書籍係公物,你從公共圖書館借來嘅書籍,你必須有責任要好好保護佢,以免書籍遺失或者損壞。
你咪以為賠咗錢比圖書館就叫無咗件事!你嘅過失行為正正係剝奪咗其他圖書館使用者借用嗰本書同埋閱讀嗰本書嘅權利!你嘅過失必須要好好反省!
唔知你知唔知道,圖書館裡面嘅館藏,有好多都係絕版書,市面上未必可以再買得到,就算你有多多錢都未必可以再買得番。假如你今次所損壞嘅係一本絕版書,咁圖書館就會小咗一本珍藏供大眾市民去借閱去欣賞。
而就係因為你今次嘅過失,而影響到其他有需要借嗰本書嘅廣大市民,咁你嘅過失行為係咪好自私呢?
2008-05-07 01:51:44 補充:
所以,請你以後唔好再犯啦!政府使大咗,你都有份間接造成!
公物=市民嘅公共財產,政府要比錢買呢啲公物番嚟比香港市民大眾去享用。政府啲錢喺邊處嚟?咪就係我地交比政府啲稅收囉!啲公物爛咗唔見咗,就需要再買過,咁政府嘅支出負擔咪多咗囉!
你咪以為你賠咗錢比圖書館就叫無咗件事!頭先都講咗絕版書爛咗唔見咗,好多時會揾唔番,有啲仲要係無價寶,買唔到就係買唔到。就算好好彩可以買得番本新書去替代,你嘅賠償分分鐘未必可以 cover 得到。因為買新書嘅價錢一定貴咗,政府可能要補點,先至買得番哩!
2008-05-07 01:55:47 補充:
(例如:你損壞咗嘅書係五年前買入係 HK$100.00 嘅,圖書館通常只可以連埋附加費收你 HK$120.00,而本新書今時今日要 HK$200.00 先至買得番嘅,咁圖書館咪要貼多 HK$80.00 囉)
咁你話政府係咪要使多咗錢呀?所以,唔想政府使多咗錢,就要小心愛護公物啦!
2008-05-07 22:00:13 補充:
回上高嗰位不知所謂嘅網友:
唔小心?咩叫做唔小心?唔小心咁就連殺人放火都做得出 ka 啦!唔該你地呢啲叫做香港新一代嘅,做人處事可唔可以 serious 一啲呢?你呢種人呢啲咁自私嘅行為真係不知所謂!
就係因為社會上有你地呢啲做人處事都咁唔認真咁不負責任嘅人,所以呢個社會先至咁亂七八糟。你自己身為香港一份子,無錯你係有權借出公物和享用公物,但你亦需要有公民責任,有義務去保護公物以免受到損壞。依家本書損壞咗,就已經係剝奪咗其他圖書館使用者借用嗰本書同埋閱讀嗰本書嘅權利!
2008-05-07 22:00:22 補充:
咩叫做"唔錯都錯左, 賠償係少不免"?咩叫做"唯有希望唔係絶版書啦"?你呢個人真係非常不知所謂!如果你仲係香港人嘅,就唔該請你收吓你把口,自己好好檢討吓啦!
2008-05-07 23:25:10 補充:
仲有,叫 "喂呀" 嗰位仁兄!唔該請你喺呢度答問題時,比番多一啲責任感罷!喺度教壞哂所有網友!
淨係識得喺呢度抄規則,又唔去遵守,仲喺度空口講廢話教訓我?唔該你收檔啦!咩你喺學校讀書嗰時,啲阿 sir 同 miss 無教過你咩嘢叫做公民責任 ka?(無嘅就唔該你返番學校重新學過啦!)你呢啲正正就係香港人嘅羞恥,影衰哂啲香港人!
2008-05-08 01:17:08 補充:
叫 "喂呀" 嗰位仁兄!唔該請你再睇清楚我喺度鬧你啲咩!連我鬧緊你啲咩都唔識,就唔該你收吓你把口!仲要咁厚面皮喺度教訓人講你嗰啲所謂偉論回覆我,仲有唔該你呢度答問題時,比番多一啲責任感!喺度教壞哂睇 Yahoo 知識所有網友!你要收聲至真!
依家係同你講緊係你有無公民責任,你既然連公民責任都唔識,就唔該請你返番學校重新學過!
喺圖書館借番嚟嘅書,借書者係要有必然責任去好好保護。不論你有意或無意,唔見咗遺失咗,罰咗錢唔係代表你已經負咗你嘅公民責任。依家本書損壞咗,就已經係剝奪咗其他圖書館使用者借用嗰本書同埋閱讀嗰本書嘅權利!
若果每一個香港人都好似你咁自私咁不負責任,香港仲邊度有安寧!
2008-05-08 01:26:02 補充:
正正香港就係有你呢啲咁自私自利咁不負責任嘅人存在,喺度教壞哂所有人去走法律罅,破壞社會正常秩序!影衰哂我地香港人!
2008-05-08 01:34:44 補充:
唔好意思喎!有火嗰個應該係你,因為我講中咗你係一個自私自利不負責任嘅香港人!
我再一次喺度警告你,你再喺度留言教訓人,講埋哂你嗰啲不知所謂嘅偉論,只會証明到你只不過係一個人格低劣,犯咗錯就走法律罅逃避過失,自私自利而不負責任嘅人。你真係香港人之恥!
2008-05-08 01:44:21 補充:
你至理解力有問題囉!我話緊你自私自利不負責任,喺呢度答問題時,個個都睇到你寫嘅嘢!好與唔好,一眼見哂啦!一啲責任感都無!仲要喺度發表你嗰啲不知所謂嘅偉論,教壞哂所有網友!
2008-05-08 01:51:40 補充:
你嘅人格有幾高尚,依家咪比所有睇 yahoo 知識嘅網友,完全睇到哂囉!一個自私自利不負責任嘅香港人!影衰哂我地香港人!
2008-05-08 01:55:42 補充:
咩你睇唔到咩!我咪叫咗你收聲囉!仲要喺度講咁多不知所謂嘅偉論,只會証明到你只不過係一個人格低劣,犯咗錯就走法律罅逃避過失,自私自利而不負責任嘅人。你真係香港人之恥!
2008-05-08 01:58:10 補充:
係你自己挑起火頭,自取其辱!
2008-05-08 02:19:37 補充:
你仲講咁多!要怪嘅就怪你自己先挑起火頭,自取其辱!
你嘅諗法,同埋你一切所寫嘅,句句都要負責!你咪再寫多啲囉!
寫得多......即係比人睇多啲!
2008-05-08 10:42:02 補充:
唔該你收聲啦!依家邊個挑起火頭先?你敢話你自己無火?使咩仲要講咁多補充咁多解釋呀?你嘅人格有幾高尚,依家咪比所有睇 yahoo 知識嘅網友,完全睇到哂囉!一個自私自利不負責任嘅香港人!影衰哂我地香港人!
你話你自己講咁多句野都冇一句係話人?咁你留喺度講咁多做咩?
你話香港人也應該有點禮貌?邊個挑挑起火頭先,咁你咪一樣無禮貌!
"萬事以和為貴喎",呢句應該係對你講先啱!
收聲啦!唔該!
2008-05-08 10:44:52 補充:
仲喺度哈咩吖!你咪再寫多啲囉!
寫得多......即係比人睇多啲!
你嘅人格有幾高尚,啲 yahoo 知識嘅網友,大家有分數!
2008-05-10 00:50:21 補充:
得饒人處且饒人喎?咩你認為你自己值得咁比機會放過你嗎?唔該你唔識咩叫公民責任嘅,嘅就唔該你返番學校重新學過啦!你呢啲正正就係香港人嘅羞恥,影衰哂所有香港人! 正正社會上就係有你呢種咁自私自利咁不負責任仲有不知所謂嘅敗類,所以香港先至有咁多罪案發生,搞到香港無日安寧。就係你呢啲人心存蹺幸,刑罰輕負擔得起,就繼續去犯,全無責任感可言。大家認為呢種行為可以接受嗎?
2008-05-10 00:50:33 補充:
"自私自利? ( 乜我有叫佢整爛圖書嗎? 對我自己有甚麼利? )
不負責任? ( 我重申我係認同佢係有責任保護圖書的)
教壞哂所有人去走法律罅? (我淨係話圖書館規例要賠錢...)
破壞社會正常秩序 (圖書館也有規例的... 我怎樣破壞...)
影衰哂我地香港人! ( 天啊... O咀怕屈機...)"
講埋哂呢啲咁不負責任說話嘅人,仲要厚顏無恥喺度作出批評,大家認為佢嘅品德好到去邊,網友們應該心中有數!
2008-05-10 01:01:20 補充:
絕對無屈你!你自己挑起個火頭先,自取其辱,暴露你自己醜惡人格啫!仲要喺度厚顏無恥,用你啲所謂偉論作出批評!仲有,最好你自己 delete 咗你嘅個人 file 所寫嘅嘢。到咗依家你嘅品德好到去邊,網友們大家應該心中有數!
2008-05-11 21:39:30 補充:
係吖!對於你呢啲連講嘢都咁唔責任嘅人,就算我唔投訴你。遲早會有其他網友投訴你!
記住,係你自己挑起個火頭先,自取其辱,暴露你自己醜惡人格啫!仲要喺度厚顏無恥,用你啲所謂偉論作出批評!仲有,你喺個人 file 度寫啲咩,記住要負責任。最好你自己 delete 咗你嘅個人 file 所寫嘅嘢。到咗依家你嘅品德好到去邊,網友們大家應該心中有數!
2008-05-11 22:00:11 補充:
"我又沒有說是你
你係都要覺得係你
我也沒辦法
真的多謝你咁留意我的一舉一動
你一定也花左好多時間睇我既發問和回答"......你嘅言詞極不負責任!
講每一句說話要負責任!唔好意思喎!係你先挑起個火頭對我惡意批評。警告你唔好再亂咁寫,喺你個人 file 寫我或有任何人有精神病(咩你係精神科醫生咩?),呢啲唔係惡意人身攻擊,係咩?不過唔緊要,投訴咗就等 yahoo 作出處理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