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是有心犯罪及沒有收受任何利益
所以不認罪,已請了大律師
建議兩宗案分開審,因兩宗案法官是不會知道有另一宗案存在的
請問打打贏機會有幾高?
PS.兩個證人(兩宗假結婚的配偶)都證實無比過錢我朋友
更新1:
他是比人呃的
更新2:
sampsonfutunwai 請問為何覺得我朋友打贏機會較高? 是不是因為請了大律師? 還是有其他理由?
更新3:
他是因為迷信及受人誤導所以才在不知情下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