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人試過假結婚罪可以脫罪?

2008-05-07 2:50 am
朋有牽涉2宗假結婚罪
因不是有心犯罪及沒有收受任何利益
所以不認罪,已請了大律師
建議兩宗案分開審,因兩宗案法官是不會知道有另一宗案存在的

請問打打贏機會有幾高?
PS.兩個證人(兩宗假結婚的配偶)都證實無比過錢我朋友
更新1:

他是比人呃的

更新2:

sampsonfutunwai 請問為何覺得我朋友打贏機會較高? 是不是因為請了大律師? 還是有其他理由?

更新3:

他是因為迷信及受人誤導所以才在不知情下犯案

回答 (2)

2008-05-10 6:17 pm
✔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法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34條a及b段 - 有關婚姻的虛假陳述等:

任何人 -

(a) 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 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 通知或證明書, 而該聲明、 通知或證明書是根據當其時有效的關於婚姻的成文法則所規定的 ; 或

(b) 對於法律規定須公開及登記的關於婚姻的詳情, 明知而故意作出或導致作出虛假陳述, 以供載入婚姻的登記冊內, 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7年及罰款。
法律只係話佢明知係假嘅都做, 就算係犯法, 唔需要一定有錢過手先係犯法.

而高院法官韋毅志在舊年5月處理一宗裁判法院假結婚上訴時指出:
“假結婚因涉及以假文件欺騙政府, 令其在行政管治上作出在一般情況下不會批准的決定, 而影響到公眾利益及其管治威信. 所以應判處監禁.”所以假結婚會以1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認罪就減三份一, 即係8個月無走雞.
無收到利益 / 迷信 / 及受人誤導, 只係求情因素(mitigating factors). 並唔係抗辦理由. 法律上, 無知(negligence of the law)並唔係有效嘅抗辦理由.

2008-05-10 10:20:07 補充:
老實講, 你朋交牽涉2宗假結婚, 佢話不是有心犯罪, 你估大老爺信唔信? 香港大把假結婚案, 佢話唔知假結婚犯法, 你估大老爺又信唔信?

2008-05-10 10:27:18 補充:
個人建議, 兩案合併審, 先認罪減三份一, 再用以上因素求情, 希望減多少少. 判8個月, 同期執行, 獄中行為良好可再獲三份一刑期扣減, 即係實坐5個零月.
兩宗案分開審, 有機會刑期分期執行, 咁每單判9個月就一共要坐18個月.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5-07 2:57 am
你朋友打贏機會會較高。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1: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6000051KK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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