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用左people 後尾個左幾個月 唔記得左交電話費 就話當我毀約 要我賠晒d錢 10xx 咁佢一路都無搵我 我又無左件事 呢幾個日 政府寄左封信 話佢地入稟左小額錢債審x處 要我月尾上庭wo....
我想問
我而家可唔可以就咁樣去people門市部交晒d就算?
或者可唔可以同佢傾話我用返 錢分期咁俾?
如果我唔上庭 佢地只係得我地址 之後佢地憑我個地址做d咩呢??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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