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者皆當面嚴厲批評
2.不做任何評論
3.私下告誡其他基督徒不可以他們為榜樣
4.前者當面或私下批評,後者因宗教自由給予尊重
5.前者給予尊重,後者當面或私下批評
6.兩者皆給予尊重
各位基督徒們選出答案後也請說明理由,謝謝!
更新1:
要不改變一下問法,如果是耶穌看到異端(假先知)或是它教(偶像),那祂會如何做? 身為基督徒應當以耶穌為榜樣去行神所喜悅的事,不知我改變問法,有回答的基督徒們是否會想改變自己選擇的選項?
更新2:
感謝各位的發言 總結基督徒們的意思好像是說"不要輕易論斷人,有沒有罪需等待上帝的審判" 不知我有沒有會錯意? 再回到後來的問題,如果是耶穌看到異端(假先知)或是它教(偶像),那祂會如何做? 根據馬太福音11章20-24,23章13-36,顯示耶穌是會責備不悔改的人及假冒為善的人
更新3:
(馬太)7: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我覺得上面這句話是在勸導沒有器量及偽善的人,並不是叫基督徒看到異端或它教之後不要責備
更新4:
可否請基督徒表態一下選哪個選項或是看到異端或它教會怎樣? 我感覺有抓到你們要說的意思但又不太確定
更新5:
to小熊: 感謝你的回覆! 但還是想請教你基督徒是否應當以耶穌為榜樣做神所喜悅的事? 由馬太福音了解耶穌是有責備法利賽等等偽善或它教之人,那基督徒該不該學習耶穌秉持著聖經的真理去責備異端或它教?
更新6:
我已開有關"論斷"的疑問,還請各位發言
更新7:
非常感謝food的回答! 我還有最後一點疑問,就是看到異端或是它教,基督徒應該什麼都不做就給予尊重,亦或是勸導或責備之後還是不聽才給予尊重(有點任憑他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