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與少主發生關係候判[會於5月19日在那一個地方可以聽審?]

2008-05-06 5:00 am
印傭與少主發生關係候判

「45歲失婚印尼 女傭承認與案發時只有13歲的男童發生5次性關係,法官押後至5月19日宣判,女傭還押。

女傭被指於去年8月至今日1月5次與當時只有13歲男童發生性關係,她被控與未成成人士發生猥褻行為罪名。法官表示,這是一宗很困難的案件,現時要等候受害人的心理報告。

由於男童把事件告之牧師,案件才為揭發。辯方表示,13歲男少主很喜歡上色情網站,是主動與已離婚又寂寞的印傭性交。」

From:http://hk.news.yahoo.com/080505/12/2thhj.html

印傭與少主發生關係候判[會於5月19日在那一個地方可以聽審?](請列名地點時間和資料來源!)

回答 (1)

2008-05-08 2:21 pm
✔ 最佳答案
原審法官係陳慶偉區域法院法官
區域法院地址 :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

詳情情查閱 司法機構網頁 - 審訊案件表
http://www.judiciary.gov.hk/tc/others/contactus.htm

此網頁所載的審訊案件表只供參考用途,有關資料以張貼於各法院及審裁處的審訊案件表為準。查詢請聯絡各法院登記處。本日審訊案件表將於上一個工作日下午六時刊出。如果上一個工作日是星期六,則本日審訊案件表將於星期六下午一時刊出。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24: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5000051KK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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