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護法護國分別!!!

2008-05-05 7:25 am
有冇人可以答到我護法同護國既分別?
好急!

回答 (1)

2008-05-05 6:39 pm
✔ 最佳答案
●護國戰爭

1915年12月25日,蔡鍔、唐繼堯、李烈鈞等人為反對袁世凱洪憲帝制,領導雲南、貴州等省軍民討伐袁世凱的戰爭。因其所組織的軍隊名護國軍,所以稱護國戰爭。

護國戰爭推翻了洪憲帝制,埋葬了袁世凱,具有革命進步意義。但是,代之而起的是北洋軍閥段祺瑞的專制統治,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任務遠沒有完成。



●護法運動

護法運動(1917年─1922年)指由孫中山領導,反對北洋政府,在廣州另立中華民國軍政府的行動。在中國國民黨歷史中,亦稱為「三次革命」。所謂「護法」,指的是護衛《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袁世凱死後,黎元洪任總統,段祺瑞出任總理,舊國會亦恢復。不久,黎元洪與段祺瑞因為就中國是否向德國宣戰,發生府院之爭。段祺瑞主張參戰,而黎元洪及國會有所保留。後來,黎元洪免去段祺瑞總理之職,並且引督軍團團長張勳入京,卻引致張勳在1917年7月1日為溥儀復辟,國會亦被解散,是為「張勳復辟」。「張勳復辟」最後被段祺瑞鎮壓,黎元洪引咎辭職,總統之職由7月6日馮國璋取代。段祺瑞稱事件為「再造共和」,指舊國會已被解散,原有法統亦已不再存在,於是與梁啟超等組織臨時參議院,成立新政府。

‧第一次護法

軍政府成立後,形成南北對峙局面。當時支持廣州軍政府的,以廣西、雲南的西南軍人實力最強。湖南亦有譚延闓、趙恆惕、程潛支持護法。在桂系陸榮廷的支持下,護法軍在11月在湖南擊敗段祺瑞的進攻。段祺瑞因此辭去總理之職,南北暫時停戰。

1918年1月,馮國璋受皖系、直系壓迫,命曹錕再向湖南開戰;4月,在湖南大敗護法軍。但敵前指揮的直系吳佩孚得到湖南後,不顧段祺瑞反對,停止進攻兩廣,在7月與南方議和。徐世昌於10月就職總統後亦主張和平,於是戰事終止。

‧第二次護法

孫中山得以於11月底重返廣州,重建軍政府,「第二次護法」開始。1921年4月,非常國會開會,取消軍政府,聲稱組織正式中華民國政府,通過選舉孫中山為「大總統」,於5月5日在廣州就職。然而廣州政府未得任何外國承認,孫中山「大總統」之合法性亦多被受質疑,故多數只稱之為「非常大總統」。而陳炯明則為陸軍總長、內政總長、粵軍總司令兼廣東省長,實際上集大權於一身。

孫中山的北伐主張,最終與陳炯明發生衝突。陳炯明主張暫緩軍事,先建設廣東,實行聯省自治。同年6月,直奉戰爭後,北洋政府徐世昌下野,黎元洪上臺完成其原來總統任期,原來國會亦再次召開。陳炯明以護法目的已達到,請孫中山與徐世昌同時下野。孫中山及其支持者以陳炯明叛亂,從韶關回到廣州。6月16日發生炮擊觀音山總統府事件,孫中山在蔣介石、陳策等護衛下乘永豐艦離開廣州,至8月初離開到上海。第二次護法失敗。

陳炯明叛變僅止措折了孫文的武力統一計劃,同時也是他放棄聯軍閥打軍閥的策略,改以聯俄容共政策的開始。



●總結

護國戰爭是要討伐袁世凱的洪憲帝制,是蔡鍔發起;護法運動是要討伐段祺瑞毀棄國會,由孫中山發起。.


收錄日期: 2021-04-30 18: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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