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xanga / forum 寫打罵人有冇罪?

2008-05-05 1:53 am
係xanga / forum 寫打罵人有冇罪?
會比人告ga?

回答 (2)

2008-05-05 9:27 pm
✔ 最佳答案
212條17條係 傷害他人身體罪,不對囉

2008-05-05 13:27:35 補充:
如果其言論是導致人受傷或死亡並因此受驚,係觸犯左刑事恐嚇罪,例如[你唔做ABC我就殺死你],[或打你],都算恐嚇。

不過都係電子世界裡的人,要找不會那麼易,換名、改名又係唔同左人,好難告。
參考: 個人意見
2008-05-05 2:36 am
根據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的第17條

任何人意圖使任何人受殘害、外貌毀損、成為傷殘或身體受其他形式的嚴重傷害,或意圖抗拒或防止任何人受到合法拘捕或扣留而─
(a) 以任何方式非法及惡意傷害任何人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或
(b) 向任何人射擊;或
(c) 拉動扳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企圖用上膛槍械向任何人發射,
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終身監禁。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43: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4000051KK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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