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知識+挑戰 」法律為何阻止人殺害其他生命

2008-05-05 1:49 am
法律為何阻止人殺害其他生命 包括人及各種生命?
但為何屠夫只要得法律許何就能合法屠宰生命?
為何我們為了飽腹就可以宰殺家禽以飽腹?
但為何在未經許可下宰殺生命會被法辦?
但獅子老虎在獵殺時政府為何不將其法辦?
為何醫生為人們治病時殺死細菌政府為何不將其法辦?
難道細菌不就是生命嗎? 是因為它危害人命嗎?
難道只要人們于殺害對人有直接利益時是對,在殺害對人並無直接利益時是就必須法辦?
這不是十分方唐嗎?

回答 (2)

2008-05-06 4:06 am
✔ 最佳答案
首先法律是人定出來規管人的行為的,用人自定的規矩規限其他生物本來就是一件荒唐的事,正如蜜蜂有自己一套守則,牠們遵守從不犯錯,各司其職各守本份,你又會不會去守牠們那一套?
每種生物有自己的守則要遵守,其他生物是不能理解也不會去遵從的,這個我覺得並無問題。

正因法律是人為自己所定立的,所以用來保護自己並無不妥吧?生物保護自己是自然天性,所以在面對威脅自己安全時,當然是首先把自己種族的命放在最前,細菌也好,野獸也好,只要威脅到自己種群,當然是首先排除,這是自然界物競天擇,人就算有再高智慧,也脫離不了。
弱肉強食同樣是天性使然,因為人是雜食性動物,所以會為了生存而進食其他生物。也許你覺得食動物很殘忍,但植物雖不會說話,但又何嘗不是生物?進食是基本需要,法律當然不可能會阻止。

法律對殺害其他生物有限制,也許是人雖薄弱但仍存在的自然意識,又或許是惻隱之心使然,甚至可能只是人身為強者想要鋤強扶弱的英雄感吧。事實上除了人,沒有其他動物會為食以外的理由殺其他生物。人想得太多,太會為自己打算,所以才需要法律的規管殺生。

以上只是我自己的感想啦,看看就好v
2008-05-17 11:44 pm
殺人有罪因為人有生存權。殺其它生物不一定有罪。動植物都有生命,如果都不可殺,沒有食物,人類如何生存?不准殺其它生物可以等於要人自殺,一樣違反了人有生存權的原則。所以要有取捨。這是無奈和痛苦的,應盡量避免。亦不應使其它生物受不必要的痛苦。

2008-05-18 19:03:28 補充:
可能你會覺得「人有生存權」的說法很奇怪。在人像牲畜一樣被屠宰的時代和國度,提出「人有生存權」的人,會令人覺得更奇怪。人的生存權並不容易建立。相信要超過數千年的努力。我相信在哲學裏可以找到理據,但我冇時間研究。至於其它生物的生存權,亦應隨著人類對其它生物的了解和科學及哲學的發展而建立起來。要推己及人,但不能一步登天。更不要因為有生物沒有生存權,就連人的生存權都視為荒謬。千萬不要浪費食物,珍惜每一個生命。


收錄日期: 2021-04-15 14:58: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4000051KK0229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