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再次申請問題

2008-05-04 8:33 pm
有朋友於2002年巳申請並成功買了一次居屋, 但於於2003轉賣了給綠表人士. 請問是否仍可再次申請2008年第四期居屋? 這樣情況有否什麼限制?

回答 (1)

2008-05-08 9:47 am
✔ 最佳答案
不能再申請的。由於房屋福利是終身制的,一人一次;你朋友之前已享用此項福利,無論有否賣樓,你朋友及該朋友的配偶,亦終身不能再申請居屋。
已補地價的二手居屋,都可以去地產買的!(不要想向房署隱瞞,房署用電腦一按便一清二楚!)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2: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4000051KK0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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