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如果一個已婚男人與非妻子的女子在公眾地方拖手,親吻或其他親密行為(沒有任何性接觸),妻子能否控告丈夫通姦?
要通姦罪成,是否一定要有確實的通姦證據?
除了抓姦在床,丈夫與另一女子發生性行為的照片或聲帶,還有什麼算是確實的通姦證據?丈夫進出該女子住所的照片可以成為證據嗎?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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