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僱 主 須 履 行 甚 麼 稅 務 責 任:
申 報 支 付 給 僱 員 的 薪 酬
((請)) 提 供 一 份 填 交 的 I.R. 表 格 第 56B / 56E/ 56F/ 56G 號 的 副 本 給 有 關 僱 員,以 便 他 / 她 正 確 填 寫 其 報 稅 表,並 請 參 閱 僱 主 的 申 報 責 任 ( I.R. 表 格 第 56H 號 ) 。
可參考
http://www.ird.gov.hk/chi/tax/ere_obl.htm#item1
僱主有法定責任去申報, 如不申報可被罰款10,000. 但是沒有規定一定要提供一份副本給僱員. 只是 ((請))而矣.
故此, 真係無佢符架.
不過, 建議你留底所有有關你入息的資料, 包括支票副本, 入了MPF的憑證, 銀行入賬紀錄等... 當申報薪俸稅時, 如有不符的, 可向稅局提交. 介時, 若果你的僱主申報不實時, 稅局便會向僱主要求提交相應的資料, 僱主是不可不報的. 故此, 如僱主所報不實, 他便需付上法定的懲罰.
僱 主 的 申 報 責 任 可 詳 見 於 以 下 網 頁.
http://www.ird.gov.hk/chi/pdf/ir56h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