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租務糾紛

2008-05-02 8:25 am
如果簽租約一年生約,一年死約。死約已完,生約業主要求加租.可不可以拒絕加租,及繼續租住餘下的生約.?
在合約中,寫明(業主可在十二個月後以兩個月通知要求搬出)

回答 (2)

2008-05-02 8:45 am
✔ 最佳答案
如沒有註明上述 [業主可在十二月個後以兩個月通知要求搬出] , 業主就要等生約都完先可以加你租, 但有了這一條例, 當時你簽署又知道的話, 就是雙方協議的合約條款.
如對方於生約期間要求加租, 你可以拒絕, 但對方同時可以補兩個月給你, 請你搬走.

希望幫到你
2008-05-02 11:26 pm
簽約2年,理應2年內唔可以加租.1年生1年死,只不過係講退租期.唔係話1年死約過左就可加租.如果你份約有厘印.佢就更加唔可以加 tim la. 但另一方面,如果佢2個月通知你需遷出.咁你又唔走唔得喎.此為合約精神.你唔肯加比佢,佢多數咪2個月通知叫你走 lor.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1: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2000051KK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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