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應否參予「槓杆式買賣」? HEQ研究小組註 在探討應否參予槓杆式交易此課題前,先要認清什麼是槓杆式交易; 槓杆式交易可分成兩種,一種是指以本金為標的物,按一定倍數作為注碼進行買賣; 簡而言之,即是向某方面借取本錢; 例如:通常有新股上市時,以5%至10%本金,向證券行借取90%至95%,以擴大申請股數,提高命中率; 或是在市場進行交易時,只付出按金,其餘則以俗稱「孖展」代替; 另一種,則是在交易產品中,不涉及額外的借貸,只是結構性的槓杆;例如:外匯合約、期貨合約、各類認股證(包括認購、認沽) 、期權……等等,五花八門,統歸入衍生工具範圍內; 本條課題的剖析只集中處理向另一方借貸的槓杆式買賣,亦即經濟學上的Other People Money(O.P.M)之交易模式; 進一步來說,動用(O.P.M)的原因是,離不開欲以有限的資源,透過借貸來放大比率,藉此在命中目標時謀取最大的利潤; 此舉是符合現今急促步伐的經濟體系之生存之道,即是立竿見影,具最快、最大的效益; 而眼前的開支應是因借貸所須負擔的利息; 在現今的經濟體系中,涉及(O.P.M)模式的活動幾乎是無日無之; 無論是升斗市民置業借貸、 或是中小企業的營運週轉、 或是地產發展商的銀團貸款、 又或是跨國企業的收購合併,由十數萬元起以至動輒數以千億計,莫不是(O.P.M)的效應推動; 故此,該等與社會同步進行、息息相關的槓桿式交易,是滲透進每一階層的每一個人; 所以,等同於經濟體系上每成員都是正採用(O.P.M); 那麼,是否可以換句話說,在眾人皆有參予槓桿式交易模式時,於「對等條件」此領域上,風險條件均等下,即是沒有額外的風險存在? 站在宏觀的經濟理論上,各方條件均等,是沒有優勢與風險之分別,亦即所謂「對等條件」狀態; 但是,許多投資者會混淆了一點,認為其本身正參與的槓桿式交易,是屬於「以小博大」,從而鞏固了其出擊的信念; 因此,該等(O.P.M)式的投資活動,可以說是別有一番吸引力; 深入一層來說,無論是有抵押或無抵押的槓桿式交易,都是與「以小博大」此觀念,風馬牛不相及,根本就是兩碼子的事; 「以小博大」的思維邏輯,在於「賠率」方面,即是以同一注碼所賺取之回報的高與低; 亦即是說明關鍵在於真實的「賠率」,而不是由「O.P.M」引伸出來的假象「賠率」; 從另一角度來說,「O.P.M」即是一項債務,須彌償且帶有利息支出;同時,亦不表示在看錯市時,不須要償還「O.P.M」; 而且,在「賠率」方面來說,以帶有「O.P.M」的注碼與「真金白銀」的注碼相比,根本就是一樣; 故此,「以小博大」此項說法是完全沒有立足點;所以,若誤認為槓桿式的交易是可「以小博大」的話,則已欠缺採用相關模式交易的先決條件,故可免則免; 再者,一般情況下,槓桿式買賣幾乎是無須任何抵押,加上如前述般或多或少會誤認是「以小博大」的捷徑,故往往令投資者忽視在俗語「被斬倉」下所帶來的損失及壓力,而貿然犯險; 槓桿式買賣在現今的交易制度上,是不理會是否暫時性的波動,而嚴格執行追收「孖展」; 故單是相關轉接所帶來的「頻撲」,足以產生較一般非槓桿式買賣為多的負面因素; 同時,不計經濟上的負擔,而因其他因素來不及「補倉」且「被斬倉」例子,實多不勝數,致被迫放棄守下去的機會; 況且,除了是否具有足夠實力去應付「補倉」外,投資者是否能緊貼市況亦是其中關鍵; 進退是否迅速、決定是否果斷、資訊是否靈敏……往往是左右槓桿式交易上,能否減低損失的要素; 因此,一般經驗尚淺的投資者,理應遠離槓桿式買賣; 誠然,HEQ研究小組認為能善於運用「O.P.M」,是現今全球經濟一體化下,集體思維邏輯中,高層次的致勝之道; 但在「投資心理學」的角度上,處於「-HEQ」水平的人,則不足以窺探箇中奧妙; 亦未必能在波動市況中作出最佳的判斷,藉槓桿式交易放大利潤比率; 總而言之,若具備極高「+HEQ」水平、及備具相關的客觀條件,則本研究小組是贊成槓桿式交易是能賺取最快、最大的利潤。 HEQ投資心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