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妳所說的...申請人...是否表示妳們還未有公屋現在還在輪候中呢?
但是妳又說...繼續住...語氣中又好像已經住在公屋中。
1.如果妳們還在輪候中的話,申請人如果逝世,按理其輪候資格會隨即取消。現在最佳的方法是向社會福利署去哭哭啼啼尋求他們的協助,希望能由他們跟房署商量酌情處理。
2.如果妳們已經有公屋住的(但未有加入戶籍),就拿其死亡證向房署表白其情況,希望能得到酌情處理,不成的話就做回上一段的去社署哭哭啼啼吧!
教妳哭哭啼啼並不是開妳玩笑的,真能的
2008-04-30 21:23:24 補充:
妳寫的:不幸逝世
如果是一些如意外之不幸,有見報的話,這也是能幫助的,可剪報交予上述部門以了解妳們的情況。
2008-04-30 21:56:15 補充:
如已經入住了,那就拿亡者之死亡證到房署將情況告之吧。
1.如他們的名字已經在戶籍內,就很易辦理的。
2.如他們還未加入在戶籍內,就比較困難了,建議如他們有社工跟進的,就求助予社工,否則求助社署。香港的政府部門,有人(社署或社工)協助代為求情的一般可以酌情的。
其實一般而言,房署是隻眼開隻眼閉的部門,反正有人住開了的單位,你每個月有租交,佢都費事煩。當然,你所面對的是長遠的問題,是幾年甚至幾十年的事,弄清楚手續就住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