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符合下列個別津貼的條件﹕
(a) 普通傷殘津貼
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明為嚴重殘疾﹔及
其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六個月。
(b) 高額傷殘津貼
除要符合上述普通傷殘津貼的資格外﹐還須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實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斷照顧﹔及
並沒有在政府或受資助院舍(包括政府在合約院舍內的資助宿位及透過改善買位計劃下購買的安老院舍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療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
普通傷殘津貼 1,170 (由2008年2月1日起生效)
高額傷殘津貼 2,340 (由2008年2月1日起生效)
2008-05-01 07:47:26 補充:
社會福利署的查詢電話:2343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