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結婚, 香港離婚?

2008-04-30 5:59 pm
在大陸結婚, 可不可以在香港單方面離婚?

回答 (3)

2008-04-30 11:34 pm
✔ 最佳答案
錯!你是可以回大陸離婚,但都可以在香港處理。

香港法庭是可以處理於任何地方婚姻及判處離婚,只要是婚姻到達無可挽救,而達到其中一個要求,必須要結婚滿一年及分居一年,跟據法例才可申請離婚。(香港法例179章11條)

而且根據第 179 章 - 婚姻訴訟條例 第 3 條 - 對離婚案的司法管轄權:

第II部

法院的司法管轄權

如屬下列情況,法院對根據本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
(a)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由1
995年第29號第3條代替)
(b)在緊接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
常居於香港;或 (由1995年第29號第3條代替)
(c)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由1970年第68號第26條增補。由1995年第29號第3條修訂)
2008-05-01 3:21 am
1.如你已是香港居民就一定在香港離婚!因為大陸方面經已删除了你的戶籍,所以要在香港搞。

2.單方面離婚必須提供已分居兩年的相關證明.
2008-04-30 6:17 pm
不可以,因為在大陸結婚,
在香港婚姻註冊處冇紀錄,不承認的
點攪離婚呢?
你可以在香港同別人再註冊結婚o

一定要回去大陸攪離婚呢!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00: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30000051KK0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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