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汽車~對方摩托車~
當時對方因為說他的腳沒力~會痛~
當時以為骨折~所以就叫救護車~(有報警)
到醫院時~醫生說他檢查的結果~沒事~只是有擦傷~
然後隔天我就打電話問他怎和解~
一開始他是說好~後來他爸又說不及~
因為我問他原因~他沒說~只說腳好像扭到~
要去看中醫敷藥~我就在想他可能是要我陪他醫藥費吧~
所以我就跟他說~那等你好了~在跟我說吧~
之後就沒理他了~一直到今年2月14號~
他爸打給我說~他韌帶斷掉要開刀~(這期間他也都沒打給我)
我就說當初送急診醫生不是說沒事~為啥現在變要開刀?
他回答~因為醫生技術爛~無法再當時判定有沒有怎樣~
直到他們換別間醫院~醫生才說斷掉~要開刀~
後面省略=ˇ=
我的問題是~當初去年12月24號當天送急診~醫生說他沒事~
只是擦傷~警察也在場~那一直到今年2月14號他才說韌帶斷掉
要開刀~
想請問~這樣要怎證明他韌帶斷掉是那天造成的?
因為他只說~我不信可以去查病歷~而我對這各完全不懂~
且他一開始送急診跟開刀的醫院不同間~
那我是要怎去查?
我知道可以調診斷書~ 只是我可以自己去申請診斷證明?還是一定要對方去? 如果我自己去我要帶啥證明嗎? 還有申請出來的是12月24號那天的診斷證明嗎? 他有跟我談和解內容了~ 醫療部份~我只有強制險賠他~因為我沒其他保險了~ 而且他自己也有去申請他自己的保險理賠了~ 所以醫療部份應該是沒問題~ 而是他要求醫療之外的賠償~60萬~ 主要是包刮他說他韌帶斷掉無法工作~要賠償~ 其他他沒說明白~只說算一算他跟我要求60萬~ 重點......發生那麼久了~前幾天才送鑑定=ˇ= 所以還不知判定是怎樣......
那因果關係是由誰判定? 因為如果跟我沒關係~是不是就不需要去理會他的其他賠償? 還有發生車禍的時間~他是說他剛下班要回家~ 這樣是不是可以申請勞保的職災理賠? 如果算是職災~那他這樣受傷到開刀無法工作 是不是可以向勞保申請什麼薪水理賠? 另外一點假設到調解那邊~還是沒結果 到時真上法院~判我刑~那我還要賠償他所開出來的賠償嗎? (或是法院判定要賠償的金額) 因為我是真的沒能力去賠償他那麼多~所以我才會想到最壞的打算~ 不過還是要等鑑定看怎樣了
其實我是沒有去在意到底會不會上法院~ 或者是被判刑~我要的是一各公正的結果而已~ 我問的問題是因為我先把結果假設為最壞~ 所以不是懷疑他或是自己在嚇自己~ 畢竟真要上法院的話~我想這些資料都是會自然的出現的~ 只是想在上法院前~先把本身不懂的問題~找些答案~ 才不會到時不知怎辦是好~ 而且現在再等鑑定法庭通知去鑑定~ 趁這段時間趕快收集一些資料對誰都好阿~
我現在有幾各疑問是~ 1.他說他是剛下班要回家途中~這樣發生車禍不是算職災嗎? 我知道這有條件的(因為有去找過資料) 想問如果他符合條件了~但是他老闆在車禍當天就把他開除了~ 那事後他還能去跟老闆理論嗎? 因為他跟我要求的賠償主要是~他說他這段期間無法工作~ 沒收入~但是如果他真的符合職災條件~不是可以去申請薪水那各嗎? 就是看他休養多久~勞保跟公司就要分攤補他薪水嗎? 在假設~如果他知道他符合~可是他不去申請~ 那他這樣跟我要求他休息沒薪水要賠償這點~合理嗎? 還是說這是他的權利~我無權干涉?
2.假設他是直接告我傷害~法院也判刑了~ 那我還要去賠償他的要求金額(或是法院判定要的賠償)嗎? 3.關於強制險~我問過保險公司~他說強制險跟有沒有對方和解無關~ 意思就是說~就算他不跟我和解~他還是可以去找我的強制險公司 要求理賠?那如果是這樣~那他如果再要求我要賠他醫藥費呢? 我還是要再賠他一次?
對了~再請問一各問題~ 就是他工作的問題~ 因為他說他從車禍那天就被老闆開除~ 那他就可以直接從當天開始算~ 還是從哪天算? 再者他老闆的行為有點算是逃避責任吧? 那這樣從車禍當天開始跟我算~要求賠償薪資~ 也合理? 還是說看診斷證明上面~醫生說要休息多久來算? 因為他從頭到尾就是一直提他休息沒工作這部份~ 所以我想知道關於這部分賠償是如何計算的?
又忘記一各問題=ˇ= 因為現在鑑定還沒出來~ 如果他申請調解或是提出告訴~ 那我是否有權力跟法官說~ 我要等鑑定出來再說? 在請問一下~你所說的家庭律師~ 那各是什麼?也是按月收費嗎? 因為我沒聽過這各=ˇ=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031302710 這篇有提到上下班車禍算工傷~ 我只是想知道~如果他算工傷~也申請這方面的給付~ 那他在跟我要求薪水這方面賠償~沒衝突嗎?
主張薪資賠償這各我還是有點不懂... 這樣問吧~ 他是從去年12月24號跟我發生車禍~ 而於今年2月14號開刀~而診斷證明上有註明須休息半年~ 那這樣是只看診斷證明的半年? 還是直接就從12月24號算?
我知道道路交通事故初判分析研判表是參考用~ 但是不是還有一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嗎? 我說的等鑑定就是這各~ 這各不是更具有說服力的鑑定嗎? 還是他是鑑定什麼?(第一次申請~完全不懂) 那鑑定出來的報告在法庭上也是沒用? 一樣是看法官判定?還是以鑑定報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