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買賣合約

2008-04-29 11:28 pm
我昨天在地產簽了1份臨時買賣合約細定我已收了當然還未去入支票,但到最後地產更改了幾個地方己我沒有簽名 這樣份臨時買賣合約合法嗎 .臨時買賣合約還在地產 我沒有取走

心急人
更新1:

如何處理? 還是不了了枝?去到最後會不會說我已簽訂但被違反的合約?

更新2:

地產現在改了成交期 原本是11月1日 現在改了6月10日 我現在有揾唔到地方搬 友有2個小孩 點算?現在改了成交期但我沒有簽名 地產有唔比我拎返份臨約.會不會地產同賣家聯手告我 ?

回答 (2)

2008-04-30 12:13 am
✔ 最佳答案
當然唔可以不了了之啦. 地產公司有成個部門, 專係告人 ka. 點夠佢黎?? 但如果你冇加簽個幾點, 你覺得係唔公平既. 就可以唔認你同意 lor. 因你冇簽名係上面嘛. 但收左訂方面, 唔得 ka la.
2008-04-30 1:00 am
只要兩份合約有出入即屬無效, 要有簽名確認先算有效合約, 地產咁做已算係犯法(魏做文書罪), 隨時會被釘牌, 除非佢事前已問過你, 你又同意咁就無得講, 只係等你簽名例外

其實臨約一色三份, 買家賣家同地產各一份, 你點解唔拎走自己那份咁傻?

榮少

2008-04-29 17:03:42 補充:
你快d 拎返份臨約睇同之前有咩出入先, 跟住拎比律師問下佢的意見, 不過我又唔擔心, 無你簽名佢改到d 咩樣丫...... 通常一色三份過底的.

如佢自己修改又無你簽名, 你拎分合約隨時可以告返地產代理都可以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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