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債務的追溯期 - Amount over $200,000

2008-04-29 8:57 pm
請問如果有間公司幾年內都没有開單給我司, 現在才追討, 我司可不可以不支付此債務? 是否合法 ? 他們有没有权追討 ? 可追溯的年期是多久 ?

回答 (2)

2008-04-29 10:37 pm
✔ 最佳答案
如果對方跟你公司真係存在實際業務 (供應貨品或服務) , 而對方又能提供明確證據 (合同或簽收單, 有你公司印為憑), 你們用了他的貨品或服務, 他是可以向你追討欠款. 這是合法的.
對方的債權追索期是六年以內, 如在限期前入稟法院, 再可延期多六年.
2008-04-29 9:08 pm
有限公司,注冊十萬元資本,到清盤時就要交代十萬元去了那裡,例如已經交了租,裝修水電費用,



而清盤是需要由債權人由請,將你公司由清盤人接管,拍賣所有資產,用作清還所有債務!



無得你話清就清,



你最多只可以通知稅局,結束營業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29: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29000051KK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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