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香港己經沒有因欠錢而坐監之個案(幾十年前仍有﹐但債權人要付生活費給政府供養欠債人﹐此方法已不彈久矣)﹐若果敗訴而沒有錢賠償﹐那要看看勝訴一方怎做了﹐勝方最終可以向法庭申請法令要你破產﹐並且充供你所有財物及收入(只給你基本之生活費)。
不過﹐即使民事訴頌﹐在高院審理都要大律師(Barrister)出席答辯﹐有關律師費動不動便要數十萬或更高﹐有錢請律師但無錢賠償似乎說不過來(除非賠償額是天文數字﹐不過高院之法官一般會考慮敗訴人之財証能力而判決金額﹐相信很少機會發生你所說之情況)
2008-04-28 18:42:38 補充:
ok﹐明白。 不過不用擔心﹐即使沒有能力賠償也不需監禁﹐但你要向法官表示自己願意分期還款(若果你有收入)﹐若果沒有收入﹐就更加無所謂啦﹐反正都係窮﹐咪俾佢俾請破產囉﹐駛死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