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手續及情序

2008-04-28 10:52 pm
小兒今年滿11並換領兒童証,我希望到時為他改名,但耍什麼手續及情序?民政處可以做嗎?請大家幫幫手!

回答 (2)

2008-04-29 12:39 am
✔ 最佳答案
香港人要改名,要到入境處「人事登記處」進行身份證改名手續。如要改名的人仕未滿18歲,便需由父或母提出。但過程中入境處會要求申請改名的人交出有效的「改名契」。
「改名契」的英文法律名稱是 Deed Poll。 意即是由個人定立的法定契約,並要在律師見證下簽名作實。
那麼,你便要先到律師樓由律師見證之下辨理一張「改名契」, 然後申請人才可帶同「改名契」到入境處「人事登記處」進行身份證改名手續,手續十分簡單,祇需將舊身份證連同「改名契」交入境處及填寫一份申請表格即可。 全港有六間「人事登記處」,有關地址及電話如下:

港島辨事處:灣仔告事打道7號入境處事務大樓8樓,2824 6111。
九龍辨事處: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處3樓,2150 7933。
觀塘辨事處: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2樓54至60號室,2755 9545。
火炭辨事處:火 炭 樂 景 街 2-18 號 銀 禧 閣 商 場 四 樓 405 及 406 號 舖 位,2653 3116。
元朗辨事處:元朗僑樂坊2號元朗政府合處3樓,2475 4114。
另外,詳情可致電入境詢問處,電話:2842 6111或參考 入境處網址
2008-05-06 7:33 pm
thx..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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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28000051KK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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