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件事是這樣的:數年前我老爺買入現時的三房單位(現有三十多年樓齡)自住,屬康和式,喜歡客廳方形,窗口位勁多。
當時買的時候剛在沙士前2年,本來的曬衣位是在廚房與廁所的交叉天井位,由於樓數較低,該位置大多數不見天日。買的時候經紀說業主法團開過會,可以合法在客廳窗口外弄一個橫身曬衣位;當時真的整個屋苑十多座樓都是這樣做的,我們亦相信這是沒問題的。
前年屋苑開始進行大維修,我們是第一批維修的大廈。後來收到工程商的通告得知,會將所有舊曬衣架拆走(其實根本沒有人會用的,那些曬衣架又殘又舊,有些更是吊住快跌落街),而新的曬衣位亦會一併拆走,要我們在限期前將要保留的曬衣架收藏。(新曬衣位只用2條粗尼龍繩,靠左右外牆鑽洞安裝小鐵塊。)
另外,如要安裝新的曬衣架,連工包料千多元;但會安裝在合法位置。
我們心中有數,其實合法位置只有那個不見天日的天井位,於是無人安裝新的曬衣架。在工程完結時,管理處又發通告不准我們在非法位置安裝曬衣架。我們無奈地接受,之後整座大廈光禿禿的,在外也看不到有人將衣物外曬。
過了快2年,雖然我們是3房大單位,可以在窗花上掛衣曬衫,但如果是床單、被褥等東西,就非要去洗衣店不可,實在很麻煩。我曾想去管理處交涉,但我老爺奶奶怕事不准;我想過管理處什麼事也會執正來做,轉移想在業主大會上提出,但我又不是業主,老爺奶奶又不肯授權給我出席業主大會(咱家沒人出席).....總之麻煩啦!!
我想問如果我真的有機會在業主大會提出,可以成事的嗎?(如果大部分業主通過)屋宇署會不會檢控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