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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文娛藝術區(West Kowloon Cultural District,簡稱西九文化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於1998年提出,在位於西九龍填海區臨海地段興建一系列世界級文化設施,希望藉此提高香港的文化水平與世界地位。惟截至2007年,該計劃仍在草議及諮詢階段。
政府借鑑世界其他地方的知名文娛藝術設施,例如英國倫敦的South Bank和West End,西班牙畢爾包等,希望把藝術、文娛及消閒設施匯聚一起,吸引人流和匯聚藝術人才,令整個計劃成功之餘亦能具有經濟效益。
起源
1996年,香港旅遊協會進行了一次訪港旅客調查,並在1998年向立法會建議,興建一個新的文化表演場地。在1998年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董建華提出興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構思,並希望把香港發展成亞洲的文化藝術中心。
地點
西九龍文娛藝術區選址在西九龍填海區最南端,面向維多利亞港,由廣東道伸延至西區海底隧道入口一帶,北至柯士甸道,面積達40公頃。
概念設計
特區政府在2001年舉辦概念規劃比賽,由10人組成的國際專家評審團負責評審,成員包括國際和香港知名人士及著名建築界人士。2002年初,評審團從160多個本地及海外參賽作品中,選出香港國際機場的建築師諾曼福士特(Foster & Partners),以流線型天幕作為標誌,覆蓋和連接各建築群的設計,成為未來設計的藍本。
根據政府的解釋,天幕有多個優點,包括可遮風擋雨、降低區內舉行活動所引起的聲浪、減輕建築物的冷氣負荷、在炎夏時降溫等,部分天幕也能作太陽能發電及製造獨特的視覺效果。
重點設施
政府規定,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將提供多項重點設施,包括:
劇院3個,分別容納最少2,000、800和400人
演藝場館1個,可容納最少10,000人
博物館4個,面積最少共75,000平方米
藝展中心1個,面積最少10,000平方米
海天劇場1個
廣場最少4個
天篷1個,覆蓋發展區範圍55%以上
招標
特區政府於2003年9月發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建議邀請書,公開邀請世界各地企業及文化藝術團體參與。招標於2004年6月19日截止。政府一共收到五份發展建議書,評審委員會就這些建議書展開了評審。政府收到的五份建議書分別由香港薈萃有限公司、藝林國際有限公司(初期名為「生利發展有限公司」)、太古地產有限公司、活力星國際有限公司及林思達(譯名)先生提交。
入圍財團
入圍的3家財團包括:
活力星國際
藝林國際
香港薈萃
2008-04-27 21:35:28 補充:
爭議
西九龍文娛藝術區計劃由建議以至招標,為香港社會惹來不少爭議,立法會議員梁家傑亦提出動議。不少人認為流線型天幕姿勢多於實際,建築及維修成本又高。另一些人士則擔心西九計劃會像數碼港計劃一樣,成為政府明益某大地產商的另一鉅獻,亦有其他地產商(例如澳門賭王何鴻燊)不滿西九計劃採用單一招標,令他們沒法參與分一杯羹。也有意見認為,香港根本用不着這些世界級的文化設施,現有的文化設施使用率亦未算高,文娛藝術區可能會變成文化大白象,令政府背負沉重的財政包袱。
2008-04-27 21:35:58 補充:
新建議
曾蔭權上任行政長官後,改由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負責項目,並對整個計劃作出修改,於2005年10月7日提出新建議,包括將計劃中的地產及文化項目分開,中標地產商須分出一半商住項目的發展權,但有權決定分拆那些地皮予其他發展商。住宅項目的地積比率亦限制在1.81倍,佔整個項目不得多於兩成,文化設施面積最少要有18萬5千平方米。中標地產商亦需注資300億港元,政府將成立一家法定機構處理及維修未來的文化項目。
2008-04-27 21:37:31 補充:
推倒重來
2006年2月21日,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於立法會宣佈,由於沒有發展商承諾參與,即三個財團未能接納政府提出的修訂模式,西九龍文娛藝術區邀請發展程序結束,政府唯有放棄原有發展框架,不再堅持建天篷,重新上馬,並成立諮詢小組再研究西九問題並審視核心文化項目,這標誌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正式「推倒重來」。
2007年5月14日,西九龍文娛藝術區諮詢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就西九發展模式提出建議,決定採納立法會早前的提議,將項目內的商業及住宅用地先進行拍賣,再成立西九管理局發展項目中的文娛藝術設施,政府會注資近二百億予管理局,負責建造和營運有關設施。建議中所須的經費少於過去入圍發展商提出的三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