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懷孕,女方家長不報警,並在私底下解決!? 請看看!

2008-04-26 8:24 pm
我剛剛看了以下這個新聞:

黃大仙一所中學一名十四歲早熟女生,與同班小男友偷嘗禁果,早前被揭發懷孕五周。消息透露,校方獲悉事件後,有人沒交予警方介入處理,聯同小情人的家長及社工,召開三方會談。女方家長疑為隱瞞事件,亦未有報警追究「經手人」刑責,自行帶女兒到家計會墮胎。

至較早前,女生卒被校方揭發懷孕五周,學校有人隨即相約一對小戀人的家長出來會面,聯同社工洽談對策。

  據知,校方有人已向家長說明有關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刑事責任,惟女方家長疑見小戀人兩情相悅,不欲毀掉男生前途,最終決定自行解決事件。日前,女生家長疑由社工協助,帶同女兒到家計會求助,並簽署同意為女生進行終止懷孕手術,得以令風波暫告平息。


我看完之後,覺得好有爭議性。以下是有關此新聞發出後的一些分析問題:

1. 你認為女方的家長這樣做對不對?
2. 如果你是男方的家長,你會不會不想因為會毀兒子的前途而向女方的家長提出不報警,並在私底下解決的建議呢?
3. 如果你是女方的家長,你會不會不想因為會毀該男生的前途而手軟不報警,並在私底下解決呢?
4. 反過來問,其實報警是否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呢?
5. 如果不報警兼私底下解決,是否既不會毀該男生的前途而又是最好呢?

(所有答案均須註明解釋。)

回答 (4)

2008-04-26 9:18 pm
✔ 最佳答案
未答時, 我想講法律本意是希望以文字形式, 方便日後作出合理, 公平及社會接受的條文, 作規範的依據.
條例中, 十六薉是當年立法時保障婦孺心智的規範.
時至今天十六是否己過時, 我不作評論

就個案中

1. 在法理上是不對, 但在法的原意上, 只要相方清楚及身傍人接受有何不可.

2. 不會. 家長要求己是影響了別人的決定. 有機會長背私相受受而妄故了道德及出賣了年輕人的權利.

3. 不會, <<毀了前途>> 只是口號, 一種掩蓋心中罪惡的借口.

4. 報警解決不了問題, 只增加警方所謂滅罪的數字

5. 不是最好做法. 男生亦不明法之所在, 女亦不知什麼不可為.

我個人覺得,
1. 兩人性交是否出於相方自願.
2. 兩方家長是否願意接受年輕人的衝動, (不是因面子而接受)
3. 不接受- 報警, 因年輕人要明白, 規範就是規範, 條例過時應提出討論及起來反對, 這亦是個人的社會責任
4. 接受 - 可不報警, 但承擔是集體, 在法理上是不合. 故被揭發時亦應一起承擔受罰
2008-04-29 5:21 am
1. 你認為女方的家長這樣做對不對?

在法是不對的, 男生已經犯上刑責,應該報警;
在情是恰當的, 既然兩情相悅, 那就不要誤了男方前途。
但在我立場, 跟本未能完全清楚男方背景, 男方求饒固然, 跟本不能妄下判斷男方衝動後犯下的錯, 在日後會否有承擔能力, 因此交由法律去裁決更恰當。


2. 如果你是男方的家長,你會不會不想因為會毀兒子的前途而向女方的家長提出不報警,並在私底下解決的建議呢?

而然, 在男方家長立場, 提出不報警是當然的, 兒子是自己的, 沒有人想自己兒子有污點, 當然不想他記下刑責!!
可是, 兒子思想是自己的, 你不可以為他承諾什麼, 你亦不能保證他會照顧女的以後的需要, 如果對方家長決定報警, 我會接受。


3. 如果你是女方的家長,你會不會不想因為會毀該男生的前途而手軟不報警,並在私底下解決呢?

不會, 前途是掌握自己的手裡的, 既然他犯了錯, 自己要受責罰, 過份保護他們, 只會助長他們歪風, 要成長, 就是要對自己的事作出承擔, 連這個責任都沒勇氣承擔的, 怎確定他會負起爸爸的責任, 往後又怎放心交給這樣的人。


4. 反過來問,其實報警是否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呢?

報警可能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但會比私下解決來的好!!
法律已很保護時下年青人, 一來會給年青人一個教訓, 學會承擔而且有約束力; 如果兩情相悅, 兩方家長求情, 刑責不會太重, 總比被掲發好。


5. 如果不報警兼私底下解決,是否既不會毀該男生的前途而又是最好呢?

不會, 只會過份保護孩子。理由同答3, 路怎樣走始終在男的手中。

打個比喻, 情況就同一宗綁架案, 你會報警? 抑或是妥協要求? 警方介入未必一定為你救出人質, 但亦不能保証你交了贖款, 他們不會「撕票」!!警方始終較有經驗, 有他們幫助始終較好。

現實中, 很多未婚/未成年懷孕的情侶, 最後落得的只是造就更多的悲劇!!

現在的法律就是為免以上情況發生而訂的, 不可以說已經發生了就不要追究。 有一天你聽到, 一個人殺了人, 既然殺了, 他就和死者家屬私下解決就好了...我相信說私下解決最多發生的情況不用說也差想到是那些場合, 但你又會認同嗎?
參考: 看到和身邊一些未婚/未成年懷孕者之後的報導和經歷
2008-04-28 9:33 pm
1. 你認為女方的家長這樣做對不對?
如果我係女方家長,我都會咁做LOR, 報唔報警,個女都係要做終止懷孕手術,佢地只係想解決件事,而唔係攪大件事~

2. 如果你是男方的家長,你會不會不想因為會毀兒子的前途而向女方的家長提出不報警,並在私底下解決的建議呢?
會, 如果個仔已經知錯, 做父母又有邊個想個仔坐監,留案底呢?? 除非佢唔知錯,OR 做D傷害人既事 (殺人放火,姦淫老略)

3. 如果你是女方的家長,你會不會不想因為會毀該男生的前途而手軟不報警,並在私底下解決呢?
會, 如果個男仔都知錯, 報警都無乜關係LOR, 個女一樣要受苦(
終止懷孕手術), 件事攪大左,第二時又比人講閒話....... 件事月少人知就月好..........
4. 反過來問,其實報警是否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呢?
唔係LOR.. 要發生的已發生......... 最緊要佢地兩人知錯, 件事只好當一個教訓..一個人生經驗!!

5. 如果不報警兼私底下解決,是否既不會毀該男生的前途而又是最好呢?
都可以咁講........
2008-04-26 9:13 pm
1. 兩面睇: 一面是負責而結婚,我姐姐有以上小女孩經驗,另一面帶女兒到家計會墮胎,我想父母是為女兒好才這樣決定.

2. 小戀人兩情相悅,可以理解,女方的家長為面子,所以提出不報警,男方的家長,不想因為會毀兒子的前途.向女方求饒,亦為合情理.

3. 唉!如要答這條問題,就要看你是為人父母或單身.
4. 報警是最好的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5. 是

收錄日期: 2021-04-21 13:12: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26000051KK0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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