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小弟我給妳的個人建議是
1妳是真的要離婚嗎(不過妳的情況是建議你這樣做) 但是要考慮清楚 因為兩個小孩該如何 妳又可以做到多少 這些要想清楚 不要到時候又心軟 在一次回去被虐待
2這些年來 妳為何負債 不管是貸款 作保人 或是買車 這些紀錄都要留下來 最為以後妳要訴請離婚的要求之ㄧ 這些記錄自己的如果遺失 是可以向銀行申請的
3妳跟同事借錢 然後是為了還他的車貸 且還被強暴了 這事情已經在警察局備案 也是可以拿過來作為訴情離婚的要求之ㄧ
4妳的先生 從他負責任的態度看來 必須要跟妳說 因該是沒有指望了 如果有的話 早就該找好工作 去賺錢了 不是嗎 現在是雙薪制 不要求男孩子就可以養家 但是最少要負責任 且最重要的一點是 他自己的問題 碰到了討債公司 就自己跑掉 這樣像是一個男人的行為嗎 所以給妳建議趕快做決定
5妳把妳去看醫生的情況 請醫院開出證明 如果能夠開出公立醫院的 是更好的 因為更受相信 且如果有看過心理醫生 更請他開出未合得憂鬱症的病例 會更好
6妳要找的對象 先找家暴專線113 這樣可以使妳在那邊也有紀錄 更可以在讓妳跟先生對談時 有另外的證人在 且他們是有權力保護妳們的 再者打社會局的總機代表號:29603456
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 電話分機: 3699.3701.3703. 3714 ~ 3720
妳打去這兩個地方 對妳會有幫助 因為妳的情況 是兩邊都管轄的道的地方 他們會給妳最試當的幫助 上面社會局電話是台北縣的 因為不知道妳是哪裡的人 所以我就打自己的縣市
7至於工作 妳不用擔心 高職要找到2萬多的工作不少 只是看妳自己願不願意做 但是妳做了以後 又是否可以兼顧到小孩 這就是要看妳自己的情況了 還有妳的工作 以及住的地方 如果找到社會局幫忙 他們也會協助妳的 把政府可以給妳的資源都告知妳
如果還有另外的情況 歡迎寫信給我 在想辦法幫妳解決 但請先說明 不然看到不認識的信 會刪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