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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想問問認為人人必要把性附屬於愛的人, 理論的根基是甚麼. 我從未聽過有誰有完整客觀而可放諸全人類的理據.
世界不須要人人追求頭頂上的光環. 而道德往往不求甚解. 多是種習慣性的禁忌. 刻劃在感覺中難以逆轉, 故對(不道德)的事物, 有種說不出的厭惡. 很多很多無足夠根基的表面大道理, 卻其實跟原始無知的部族行為無異.
社會提倡精神而輕身欲. 人看不起性的本質, 不坦然接受人的本性. 而無視愛本身亦是種欲. 對欲望加以罪判, 令不小人無辜受苦. ( 食欲, 呼吸欲, 睡眠欲不被排斥, 只因無人能免. 故沒人去排斥. 而排斥是人廣泛的互相傷害的劣根性. )
用嚴厲名目去抑壓人天然本性會生出種種扭曲心理, 使一些純真小孩因率性小事而受到巨大的罪疚感. 亦往往找些無甚害處的非主流人士去祭旗......道德的光環是用活人做祭品的.
教條化, 標籤化的道德, 我從來不明白. 從不明白傷害無辜, 分化和平共存, 對生命不慈悲的教條, 能德在那裡.
沒有愛的性, 和沒有性的愛都可存在. 因人的種種際遇, 所以有不同處境和不同方法去處理兩種需求.
有人因伴侶對性有病態抗拒而出外找出路. 別人說他是通姦, 我卻認為他不因此而鬧反離婚足見他愛的存在. 無論你認為那份愛是厚是薄. 那只是找個中間位去珍惜, 在不幸中互相妥協生存.
有人亦以長期不提供性來使伴侶痛苦以對一些事遷就妥協. 這行為使自己淪為性交易者. 故性和愛相連已不存在. 婚姻之名, 並不一定能美化性.
有人一生得不到伴侶, 他去嫖. 責怪他的人, 願意用愛去解他孤獨嗎? 還是不理他怎樣都好, 總之他不跟我認為的(道德)便罵他污穢? 還是希望他隨便找一個人, 好讓他以婚姻之名去掩飾純粹性取用而不用遭社會譴責? ( 很多不幸的孩子都是因此而出現世上. ) 純粹性取用, 或金錢交易性, 還是比用婚姻的假名去掩蓋來得誠實單純.
或有一些自由思想人士, 將心靈的愛和性愛對像分開. 在他們來說, 這讓兩者更純粹. 名目底下沒別的交易.
污蔑性, 和一味歌頌愛, 或認為婚姻可證明性的意義, 或認為非婚姻的性就是不道德, 這種不求實義, 都是禍. 性和愛都有他的正負面. 就如大自然, 每件事都可有錢幣的兩面. 去認知或保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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