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詞 / 補語

2008-04-23 1:15 am
1) 意外發生在沙田

2) 陳先生進了醫院

以上兩句 [在沙田] 和 [ 醫院] 怎樣分是受詞 / 補語

回答 (1)

2008-04-27 9:19 am
✔ 最佳答案

1) 意外發生在沙田
[在沙田] 是補語,用來敘述主詞「意外」,屬「主詞補語」。

2) 陳先生進了醫院
[醫院] 是受詞,接受「進」這動作,屬「直接受詞」。

「受詞」和「補語」
「補語」是動詞、形容詞後面的連帶成分,它補充說明動作行為的結果、趨向、數量、時間、處所或性狀的程度等情況,分成主詞補語與受詞補語。

「受詞」是名詞性質的字、片語或子句,接在及物動詞或介系詞後,接受某一動作、方式、狀態或性質。分成直接與間接受詞:直接受詞是句子中動作的接受者,間接受詞是用來指示動詞之動作執行的對象 (人、物)。
例句:他送禮物他的摯友。在這裡[禮物]是直接受詞,[他的摯友] 間接受詞。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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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22000051KK0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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