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屋事宜一問…急急

2008-04-21 3:49 am
本人廿幾年歲, 男士.. 想問下 原本同阿媽, 舅父 及婆婆 四人申了一公屋, 花了數萬元裝修。屬於比較新的公屋,和諧式, 約4年。
不過一年前婆婆過身, 最近舅父又重婚, 要除名, 只餘下我和61歲阿媽,想問下如此情況下… 房署會否因為餘下兩人,
1) 要你搬遷到比較小的單位?
2) 房署會否顧慮到本人日後都會結婚, 會再加名入來呢? 如不要遷入細單位呢? 希望獲得解答。
更新1:

多謝 wilson198612你的解答, 但想問下你從何途徑得知 嚴重寬敞戶會於2009年中再作檢討? 但你知否 調遷事宜 係由 屬於該個屋邨 直轄的辦事處處理, 還是都歸於 房署某個尃門部門處理呀

回答 (4)

2008-04-23 9:19 am
✔ 最佳答案
1. 若兩人佔用的單位面積超越35平方米,你會被介定為寬敞戶,由 於你阿媽已大過60歲,你們不是「最嚴重寬敞戶」。房署現正處理最嚴重寬敞戶的調遷事,而非最嚴重寬敞戶會於2009年中再作檢討。因此,絕對不是你有租交就不用調遷往較細面積的單位。

2.就對寬敞戶的政策而言,房署不會考慮你日後會否結婚或生仔,因將來的事是未知之數。若你能早些結婚,於加戶後令居住密度提升,房署就不會要求你們調遷。若未有婚期,就要等2009年中房委會檢討後,再作打算。
2008-04-21 5:49 am
你本人都已經二十幾歲仔;你阿媽又六十歲,已屬長者。2個大人,又不是夫婦,那只會讓你們住在2房單位;只要你們交得起租,應該沒問題的。
難道要你們搬去約二百呎的一人單位嗎??你將來會不會結婚、何時結婚,天知道啊!?難道那些年青人申請一人單位時,跟房署說我將來會結婚生仔,仲要生夠半打,咁房署係咪要給他一個三房大單位??
2008-04-21 4:18 am
對不起~~ 我只知道如你願意繼續交原有租金(因4人單位比2人單位貴)就可以繼續住~~ 唔知幫唔幫到你!!
2008-04-21 4:01 am
1) 要你搬遷到比較小的單位?
答;唔會,因為你係男仔,你會結婚,宜你牙媽可能會.,....(唔好意思)
禁到時只有你同你個愛人住,禁你地可能會生少朋友,政府唔會要你同你牙媽搬遷
) 房署會否顧慮到本人日後都會結婚, 會再加名入來呢? 如不要遷入細單位呢?
同上面一樣
hope 可以help到你啦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59: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20000051KK0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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