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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院禁打手機限制放寬
27/0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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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醫院管理局即日起放寬在公立醫院使用手提電話的限制,除手術室、深切治療部等特定範圍外,市民可於公立醫院內任何地方使用手機,但強調市民如未獲授權不可使用手機攝錄功能,以保障私隱。
醫管局去年十月底已容許醫護人員就工作需要於醫院內使用手機,但仍禁止市民使用手機。該局發言人昨表示,局方決定本月起進一步放寬有關限制,讓病人及市民亦可在醫院範圍使用手機,但一些特定臨床治療範圍,例如心臟護理組、分娩室、加護病房、深切治療部及手術室等,仍維持禁用手機的規定,以免干擾醫療儀器。醫管局已在各公立醫院張貼宣傳海報,提醒市民於醫院使用手機的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