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的煩惱?

2008-04-19 1:18 am
我同男朋友想結婚,原本諗住結婚後申請公屋,但佢現在住緊的居屋係佢的名,以我們兩個的能力,祇可以申請公屋.
請問各位,有什麼好方法可以幫下手?

回答 (2)

2008-04-19 8:06 am
✔ 最佳答案
申請居屋需要在過去24個月內沒曾擁有住宅物業,但公屋就不需要有時間限制,只要由申請時到上樓,沒有擁有住宅物業便可。
如果閣下的經濟如此困擾,個人建議你們趁樓市旺景將居屋賣出(又或轉名給你男友的家人),然後註冊後即申請公屋上樓,一般合資格的申請者可以在3年內上樓。
2008-04-19 1:38 am
如果要申請公屋,就一定要除左妳男朋友住緊既居屋戶藉,就得架啦!!THX.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0: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8000051KK0158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