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太3P案被告脫強姦罪 兩項非法性交入罪 今日判刑 (明報) 04月 18日 星期五 05:05AM
【明報專訊】轟動全城的新婚秘書「V太太」涉遭閨中密友及其情夫迷姦案(3P案),被控6項罪名的男被告陳俊圖,昨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以虛假藉口促致V作非法性交罪成,其餘4項強姦等控罪不成
圖片參考:
http://row.bc.yahoo.com/b?P=XX66mnxsaNmhMwwoR9eaz_.32v0r.EgIZFcAAMzs&T=1413prcju/X=1208509527/E=95771690/R=hknews_hk/K=5/V=2.1/W=HR/Y=HKC/F=187656189/Q=-1/S=1/J=DD686C7C&U=13b34pde6/N=Y3uhQnxsXlg-/C=651954.12471762.12872956.2695169/D=LREC/B=5308124
立。由於V的密友、女被告黃慧心早已承認協助及教唆陳強姦V的罪名,法官關注黃會否更改答辯,控方將徵詢律政司 意見,案件今日判刑。
陪審員豁免再任10年
暫委法官馬永新向3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說,該案案情異常及複雜,審訊時間長,特准他們豁免擔任陪審員10年,並獲發最高金額的津貼,若以法定津貼每天280元及33天審訊計算,估計每人最少有9240元。
任職私人司機的男被告陳俊圖(45歲),被裁定於去年1月13日至2月初,及3月18日至4月14日,以虛假藉口促致V(32歲)與他非法性交罪成;強姦及企圖在未經同意下非法肛交等罪名均不成立。另外,陳早前承認於06年11月,勒索同案女被告黃慧心(33歲)之同事X先生及中學師兄W先生各5000元。黃早前在庭上供稱,她與X及W有性關係。
最高刑罰囚5年
根據法例,以虛假藉口促致女子作非法性交最高刑罰是入獄5年。
任職文員的黃早前已承認1項協助及教唆強姦、3項以虛假藉口促致V作非法性交罪,馬永新要求控方向黃的代表律師交代裁決結果,指由於陪審團裁定陳的強姦罪不成立,根據法例或可行使酌情權,讓黃就相關控罪改變答辯。
法官早前引導陪審團時提醒,黃可能將故事誇張,要求小心考慮其可信程度。V及黃在審訊時均說,陳於去年1月13及14日迷姦V,但最後陪審團以5比1,裁定陳兩項強姦罪不成立。
不過,V審訊時供稱,去年2月10日及4月14日重返黃的寓所與陳性交的原因,是為了取回早前與陳性交時被拍下的聲音紀錄、影像紀錄及照片,陳則以手上性愛片段,令V不得不答應要求,「留他一個美好回憶」,陪審團裁定牽涉上述兩日期的促致與V非法性交罪罪成。
針對陳獲脫罪促致非法性交罪,證供顯示V在接受盤問時,被揭發去年在黃與丈夫到泰國外遊時,於3月14日與陳到黃家晚飯,更準備了魚肚,欲為陳煮粟米魚肚羹,但整整一年未有向警方披露;至3月17日V與陳性交後,又向陳送贈鎖匙扣,陪審團裁定該項促致非法性交罪則脫罪。
另外,辯方曾透露,黃的丈夫曾在審訊期間到法庭抄筆記,但其後再沒出現;而原為控方證人的V先生,雖然最終毋須出庭,卻受傳媒騷擾,法官下令警方徹查。
由於本案牽涉大量性愛片段,審訊期間法官下令公眾及傳媒「清場」,只准陪審團及與訟雙方觀看,在審訊第二天,一名男陪審員即表示不適,最後剩下6名陪審員。
【案件編號﹕HCCC246/07】
V太迷姦案男被告2罪成 (明報) 04月 17日 星期四 03:50PM
已婚男子涉串謀情婦迷姦好友「V太太」案,被判2項唆使非法性交罪成,但協助教唆強姦等4罪不成立。
圖片參考:
http://row.bc.yahoo.com/b?P=TLjRGnxsaNmhMwwoR9eaz5Lh2v0r.EgIZGwAB2Yj&T=1421th1h2/X=1208509548/E=95771690/R=hknews_hk/K=5/V=2.1/W=HR/Y=HKC/F=4172155625/Q=-1/S=1/J=E0686C7C&U=13baivcku/N=z9.hQnxsXlg-/C=624172.11907609.12354785.2632959/D=LREC/B=5297016
男被告陳俊圖(45歲)被判2項唆使非法性交罪成,但協助教唆強姦等4罪不成立。由於次被告黃慧心(33歲)已承認4項教唆強姦等罪名,高院法官提醒是否需要改變答辯,律政司 表示會諮詢意見,延至明日判刑。
陳俊圖以K仔及安眠藥混入紅酒迷姦V太太,復於去年1月14日至4月14日,以3人性交時的錄影短片,威迫V太太與他性交及肛交。
V太太(32歲)早前作供時表示,黃慧心是她相識13年的好姊妹,去年1月13日晚她到黃的寓所聚舊,但喝下紅酒後感「天旋地轉」失去知覺,後被陳強姦。
V太太又指,陳多番要求她「畀多一次美好回憶」,又指有「男女朋友的感覺」,她為取回陳手上的性愛錄音和短片,遂答允再與陳性交。
辯方指出,V太太與陳性交全是出於自願。陳早前自辯稱,他對V太太早種情根,至去年1月13日當晚互傾心事後,情不自禁發生關係。
【案件編號:HCCC2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