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嚴格而言,在公眾場所發生性是能夠的(這裡是指能力上可以,不是應該)。值得討論的就是,性「應否」「見光」。所謂「見光」配合普遍語言使用及脈絡是指「見得人」,「見得人」又可有兩個意思,一是親眼的見,二是被別人所聽聞。所以可以想到這問題以嚴格詞語來說該是「在眾目之下發生性是否應該」或者「性應否作為一個可供公開討論或再現(representation)的議題」。語言習慣上,通常問性是否不見得光的都是指後者,所以我會假設這是問題之意。
我覺得完全沒有理據支持在任何情況下性都不應作為一個可供公開討論的議題,起碼,因學術交流、教育、藝術之目的而公開討論性並不是任何文明社會或合理的人所會禁止。儘管存在一些極端例子如亞洲某都會的政府部門曾認為大衛像不見得光云云,但這些並不能代表合理的人的看法。
一般較受爭議的例子可能如下:性經驗分享討論、色情笑話交流、色情刊物流通等等。通常認為這些「不見得光」的重要理據下陳,並逐一討論。
一、增加性犯罪。我並沒有看過一份正式研究支持這理據,反而只聽聞過一份研究提出相反的結果,雖然我未有資料提供。另,二零零年的一份研究報告稱,「色情事物的高使用率不一定指向性侵犯的高發率。」(Malamuth, Addison, Koss,2000)
二、荼毒心智。這指稱十分空泛,往往沒有說明甚麼才叫「荼毒」,更不遑論為何這種「荼毒」是一項理由的說明了。據悉,香港在電檢三級制出現前,不少家庭扶老攜幼齊看風月片,視為家庭同樂節目,那「不幸」在該年代經歷孩童時代,現在四五十歲的成人,是否心智都慘遭「荼毒」呢?如果是,為何這群被「荼毒」了的人的犯罪率沒有明顯的高呢?
三級制之設目的乃謂保護青少年及兒童,但若連青少年及兒童如何會被性愛鏡頭「荼毒」都無實據支持,那我相信性的討論及再現是應該完全開放,不分年齡。
為什麼人對『性』的問題如此敏感?對『性』問題的迴避如何解釋?
這問題終歸係性禁忌如何產生。不少學者都指出,性禁忌與權力關係息息相關,鞏固性禁忌的社會目的,實為維持社會生產關係、資本主義運作及父權體制之意識形態。
性禁忌自古已生,以古中國為例,儒家思想所謂「發乎情,止於禮」,不待言是為了鞏固一種被視為具有道德正當性的「禮」,即社會秩序。當時的社會秩序與今日自不可同日而語,但無論是哪一種社會秩序,幾乎都包含著社會生產、性別角色定型與期望等元素。
現代社會看似相當自由,但這現象也可被解釋為只是整個社會的權力運作模式趨向了更有效的方向發展。政府不會以太多強制手段去鞏固性禁忌,但卻會以強迫教育間接向學童貫輸特定的性愛價值觀(如描述男女交合之生物教科書,將該對男女標籤為丈夫妻子,將婚前/婚外性行為視為異類);又以家計會及諸等調查機構,每年每節都督促、提醒大眾關注失身、墮胎等事宜;加諸媒體對特定性愛模式的負面描劃,對普羅尤是知識水平不高的大眾加以思想改造,才形成了敏感與迴避的意識形態。
在現代社會,不難看到國家機器的間接介入如何塑造出一種有價值的性愛觀的迷思,以實施一種對國內人口結構及角色的操控,最終目的都是維持生產秩序。生育政策也與此相近,往往社會出生率下降,便有多生呼籲或優惠,反之則呼籲少生。社會上太多未婚媽媽也會被認為負面影響婚配結構及生產秩序,所以也才出現婚前性行為不良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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