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警告通知”要拆除平台潛建

2008-04-18 8:24 am
我收到屋宇署"警告通知"要拆除平台潛建,但不知是否一定要聘請該署提供的注冊承建商還是自已可自行聘請其它的公司去拆除呢?費用不知多少,面積大約160平方尺,請高人指點。謝謝

回答 (1)

2008-04-18 10:16 pm
✔ 最佳答案
建議你先聯絡屋宇署商討其潛建物之情況, 一般情形下, 他們均對此等無即時危險之潛建物給予延期之批准, 當然書面申請是必須的;

內附之承辦商名單乃屋宇署向公眾所發出之公開名冊, 讓公眾人士可得知有關承辦商之資料, 當然, 你不一定須聘用名冊內之承辦商, 若你有相熟之人士可進行工程, 亦可聘用; 然而, 你必須聯絡屋宇署得悉他們對清拆之潛建物要求, 並按照屋宇署之施行要求行事便可;

清拆潛建物費用, 面積及範圍只是其中元素, 還要視乎下列因素:
1) 潛建物之位置, 因涉及有關工序之多寡;
2) 潛建物是否包含石綿, 若有, 必須聘請有關註冊承辦商;
3) 潛建物位置是否與其他單位相連, 若有, 必須與其他鄰居商討, 以便一併清拆及減低成本;
4) 清拆之潛建物是否須聘請認可人士進行視察, 若有, 其費用亦相對較高
參考: 屋宇署(處理潛建物程序) - http://www.bd.gov.hk/chineseT/services/index_faqA.html


收錄日期: 2021-04-30 18:56: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8000051KK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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