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己經營一有限公司,即本身為公司董事。
請問,本人以公司的名義出糧予自己, 就我自己而言, 所收取的薪金, 扣除享有的免稅額後, 余下應交的個人稅項, 是否跟一般打工仔一樣, 按稅基繳交薪俸稅呢?
或是, 我聽有人說, 因為我本身為公司董事, 所以不是按薪俸稅的稅基, 而是另交別的稅項。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這方面的情況?
如有另外的稅須繳付而非薪俸稅, 請問叫什麼? 稅基又是如何?
請指教~
收錄日期: 2021-04-19 0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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