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資產才算是公屋富户?

2008-04-18 1:49 am
剛晉身成為公屋富户,現時要交双倍租,請問有多少資產才要遷出公屋?保險金及公積金是否要計算在內,很擔心,因已接近退休年齡,沒有能力買樓.
更新1:

如果我資產己超越,但工資則不超過,還要遷出嗎?

回答 (3)

2008-04-18 6:50 am
✔ 最佳答案
公屋富戶之標準如下, 每 2年再申報 :
第五章: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








房委會在1996年4月通過實施「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作為衡量公屋住戶繼續接受公屋資助的資格。凡在「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下正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住戶,若欲繼續於公屋居住,便須在下輪申報時(距離上次申報兩年)申報資產。
現時的公屋住戶資產淨值限額約為2007/2008年度輪候公屋登記冊入息限額的84倍。房委會將每年檢討此限額。














在2007年4月1日生效的指定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如下:










家庭人數


入息限額(每月)


資產淨值限額






(2007/2008年度輪候冊入息限額3倍)


(2007/2008年度輪候冊入息限額84倍)



一人


20,400元


580,000元*



二人


32,400元


910,000元*



三人


36,300元


1,020,000元*



四人


43,800元


1,230,000元



五人


50,700元


1,420,000元



六人


59,400元


1,670,000元



七人


64,200元


1,800,000元



八人


68,700元


1,930,000元



九人


73,200元


2,050,000元



十人或以上


78,300元


2,200,000元













* 一至三人的小家庭,若其所有家庭成員均為55歲以上,其資產淨值限額與四人家庭的限額相同,即1,230,000元。













房委會於1999年2月5日檢討有關政策,並決定如公屋住戶家庭入息及擁有的資產淨值均超逾上述指定限額,或選擇不申報資產,便須遷出所住的公屋單位。

須遷出公屋單位的住戶,如有暫時的住屋需要,可申請暫准居住證在該單位暫住,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在暫居期間,他們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以較高者為準)的暫准證費。

在暫居期間,如有關住戶能證明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已連續三個月下降至低於指定的限額,可以申請批出租約;若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下降的情況屬於永久性質,住戶可申請立即批出租約。
所有家庭成員均為60歲或以上的住戶,或全家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的住戶或持合租租約共住一單位的住戶,可豁免申報入息及資產。
此外,中轉房屋住戶由1997年6月26日起,亦須接受「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的限制。繳交雙倍淨額暫准證費另加差餉的住戶,若欲繼續於中轉房屋居住,便須在上次「公屋住戶資助政策」申報之後兩年申報資產。
另自2001年1月23日起,租住公屋住戶如在各項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下,通過入息及資產評審及符合個別政策所需的條件,獲得批准有關申請,而須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者,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年期的長短,均會即時被納入「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規管,因此他們租住公屋單位的資格須要每兩年檢討一次;房屋署會於到期檢討前一年要求住戶申報家庭資產,以決定住戶來年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2008-04-26 17:22:55 補充:
很簡單, 花掉一些資產即可, 連雙倍租也不用付.
2008-04-18 4:52 am
我都係由今個月開始交雙倍租,沒有指明幾多資產,但房署那封信都講明一年後又要申報入息,仍然超過的話就要搬出,所以已申請今期居屋,但好多心儀單位已被人揀了.
參考: 心得
2016-08-15 10:49 am
我是3人住户,住咗10年,媽想給我2,000,000元,咁資產多咗咁多,会否踢出公屋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0: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7000051KK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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