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銀行工作可以另外做part-time嗎?

2008-04-17 11:23 pm
我想問, 若我現職是於一間銀行工作, 可否再找part-time做?
會否觸犯法例?
我是指一般情況, 因為我聽人講過, 不論合約內容是否有提及, 所有在銀行工作的人都不可以做part-time的呢!
這是否真的? 香港法例有沒有這條例呢?

若上報給銀行, 告知我有part-time做緊, 他們會否要收取我一部份part-time的人工?
我又聽過人這樣說喎, o甘咪好唔抵?

回答 (1)

2008-04-17 11:37 pm
✔ 最佳答案
以我所知既
係可以做part-time 既,只要該工作無同
你全職既工作無任何抵觸

你part-time job就一定要回報番俾你既公司
不過我完全未聽過公司要收取部份part-time job既人工
因為呢點係不合理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26: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7000051KK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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