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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太保的出處吧。
原本太保是一個官銜,是監護與輔弼年少的國君之官,後來亦變為輔弼太子之官。
以前在西周有三個官職稱為三公,太師,太傅和太保。當時武王去世,成王年少登位,便設立了太保一職以長老身份監護。所以太保可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後來太保一職在宋朝被廢除,而太保變成了對綠林好漢 (即山塞的強盜) 的尊稱,漸漸又引申為對僕役的尊稱,再後來成為流氓的別稱。他們都是不務正業,招搖過市,欺負弱小,自以為大,就好像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一樣。
至於流氓的定義在各辭典中並不一致。如《中文大辭典》解釋為:“今謂擾亂社會秩序安寧、專事不良行為者,亦曰流氓,與無賴同。”(《中文大辭典》第19冊,中國文化研究所印行,第205頁)僅就這兩種解釋來看,其第一義是語源的闡釋,屬廣義概念;第二義屬社會學的詮釋,當屬狹義的定義。羅竹風主編的《漢語大詞典》則對“流氓”一詞作如下解釋:一是本指無業遊民,後用以指不務正業、為非作歹的人。二是指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潑等行為(《漢語大詞典》第5冊,第1263頁,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0年版)。又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的《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為:“(1)原指無業遊民,後來指不務正業、為非作歹的人。(2)指放刁、撒賴、施展下流手段等惡劣行為的人。”(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從上述辭書中的解釋看,基本上是從兩個方面加以解釋的:一是在職業方面指“無業”;二是在行為方面指“不務正業,手段下流,為非作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