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房間設在公司大門之外(同樓層),一間類似儲物間的位置(我司物業範圍內).
純為方便管理吸煙的同事.因老闆不想吸煙同事躲入後樓梯或離開大廈煲煙.
但我這房間總算在工業大廈之內,
請問在法理來說,這做法合法嗎?
如果合法的話,非我司員工的人走進這房間吸煙,又是否合法?
請熟悉禁煙法的高人指點.
更新1:
我更想問的是: 1.如控煙辦的是否只票控正在吸煙的人? if YES, 很無辜哦!因為這是老闆批准吸煙地地方. 2.控煙辦會如何對待我司?負甚麼法律責任?"容許有人在不准吸煙的物業內違例吸煙"? 3.我司位於工廠大廈內.物業管理公司明知我司將雜物房改裝成吸煙房. 如我司受上述2項票控,物業管理公司同樣"容許有人在不准吸煙的物業內違例吸煙" 同樣有罪? 4.如果上述2及3項都未有立法,那麼是否等於在物業內當眼位置貼了"不准吸煙"標誌,就可已赦免受控? 像食肆在濕滑地方棟個"小心地滑"牌,任何人滑倒受傷,也不能控告食肆. 是這樣嗎?
更新2:
多謝001的回答. 實在我也是煙民,同意你說現在法例對吸煙人士很不合理. 禁煙例苛刻得如此但又糢糊不清, 不如乾脆立法吸煙如吸毒,要坐牢好了. 我只想知,如何能安心地/合法地,堂堂正正做個吸煙人士. 吸煙..好歹也算齋品吧.我沒殺牲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