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欠交房屋署入息申報表問題

2008-04-17 4:59 am
代友發問:我朋友收到房屋署既入息申報表
但佢本身有物業所以唔敢交
請問如果唔交既話係咪會自動交兩倍租 ?
房屋署會唔會追究 ?
其實應該點做先最好 ?

回答 (2)

2008-04-20 2:44 am
交回入息申報表與否是你的自由,但不交表的話,你便要由翌年的4月1日起交雙倍租。而且,交雙倍租1年後,你便要申報資產,如又不申報資產或資產大於限額,你便須要交還單位。

其實公屋居民可以擁有物業,只不過住戶仍須居於公屋內。住戶可以在入息申報表內申報有物業,而不論該物業有否出租,房屋署都將物業的租金收入計算在你的家庭收入內。若加入物業的租金收入後,家庭總收入超越限額,你便須要交倍半租或雙倍租,視乎入息超越限額有幾大。

若隱瞞擁有物業,等同犯了刑事罪,要知道房屋署每年都有抽查一定數量的住戶,所以虛報博唔過。

簡單而言,公屋居民最好無物業。若有家庭成員買了樓,該成員便應搬到物業居住或遷出公屋,再刪除了戶籍,就甚麼問題也沒有。
2008-04-17 9:47 am
咪以為唔報就無事,現時科技發達,房署派人去田土廳按一按電腦(輸入身分證號碼)就一清二楚;房署還可以去稅局查埋,只差在銀行方面要法庭出准許證才行。

虛報聲明或蓄意隱瞞是犯了房屋條例,是刑事罪來的,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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