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知多了。

2008-04-17 4:36 am
如果有人時時打電話到你家,但又不出聲,可以在香港法律上告他或她什麼?
這屬於什麼案件?要怎樣的條例才可以控告對方。

如果可以,這把此案件的網頁附加到答案。

回答 (1)

2008-04-18 5:59 am
✔ 最佳答案
1. 利用電話對別人作出滋擾行為(玩電話), 已經犯咗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0條:


任何人有以下行為,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2個月 -




(a) 使用電報、電話、無線電報或無線電話傳送任何極為令人厭惡的訊息, 或任何不雅、淫褻或威脅性質的訊息;或





(b) 使用上述方法傳送任何其明知是虛假的訊息, 旨在對他人造成煩擾或不便, 或旨在令他人產生不必要的憂慮;或




(c) 無合理因由及旨在達致任何上述目的而不斷打電話.
2. 玩電話係刑事案件.
3. 你可以報警.
4. http://www.hklii.org/hk/legis/ch/ord/228/s20.html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9: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6000051KK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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