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銀行工作可以另外做part-time嗎?

2008-04-17 12:51 am
我想問, 若我現職是於一間銀行工作, 可否再找part-time做?
會否觸犯法例?
我是指一般情況, 因為我聽人講過, 不論合約內容是否有提及, 所有在銀行工作的人都不可以做part-time的呢!
這是否真的? 香港法例有沒有這條例呢?

回答 (2)

2008-04-17 1:10 am
✔ 最佳答案
不會犯法這樣嚴重,但你應該要向銀行申請能否做兼職,如獲批後就無問題。
2008-04-17 1:58 am
原則上是可以的...不過要事先向人事部申請, 批唔批就要視乎part-time的性質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26: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6000051KK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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